

區諾軒贏得立法會港島區補選議席翌日,即被親建制商人、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秘書長黃大海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港島區選舉主任無權確認區諾軒參選資格,撤銷區諾軒的議員資格。高等法院今早進行指示聆訊,案件排期至本月28日進行司法覆核許可聆訊。區諾軒由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黃大海由大律師黃添偉代表。
黃大海一方早前入稟,挑戰區諾軒參選立法會議員資格及當選權,同時要求法庭禁制區諾軒就任,以及禁制選舉主任刊憲宣布區當選。不過,在今早的指示聆訊前,政府已刊出新一期憲報,公有區諾軒等4人勝出今次補選。法官周家明首先詢問代表黃大海的大律師黃添偉,黃大海一方是否堅持相關禁制令的申請,黃添偉表示不會,申請人一方將修改禁制令申請,意味區諾軒可如期於下周三宣誓就職。
法官周家明提到,明顯有其他方法挑戰選舉結果,他會考慮司法覆核申請方式是否適合。黃添偉解釋,申請人考慮過其他方式,如選舉呈請等,但認為這些方式都不能申請禁制令,故選擇以司法覆核的方式。他又重申,區諾軒焚燒《基本法》的行為,無論被焚的是《基本法》正本還是道具,都顯示他不擁護《基本法》,該行為具「象徵意義」。周官回應指,不認為要在今日的指示聆訊就這此深入討論。
今次案件申請人黃大海、第一答辯人區諾軒、第二答辯人港島區選舉主任鄧如欣都沒有到庭。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指,政府代表才應該是案中第一答辯人,但被列作第一答辯人的區諾軒仍會參與往後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