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年初二的旺角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6人被控暴動罪,案件正在高等法院審訊。早前因佩戴「光復香港」頸巾到庭聽審,被法官彭寶琴裁定藐視法庭罪成的王婆婆(王鳳瑤),今日被判罰款1,000元。王婆婆表明會上訴,並堅持繼續到庭聽審。
代表王婆婆的大律師陳偉彥求情時表示,香港在2014年出現動盪,有年輕人因而受檢控和入獄,令王婆婆深感同情和擔心。居於深圳的王婆婆,即使來回車程長達5小時、身體有多處毛病,她堅持風雨不改,到法庭聲援年輕人。

陳偉彥向法官道出王婆婆的背景。61歲的王婆婆讀大專時主修會計和音樂,其後從事會計工作。直至30歲,王婆婆前往維也納學聲樂,到43歲才返回香港繼續會計工作。10多年前,王婆婆見內地有需要,便跟隨宣明會到陝西省,教小朋友英語,以及培訓會計專才。由於香港生活指數較高,王婆婆12年前到深圳居住,一直一個人生活,目前沒有工作,只靠積蓄過活。
陳偉彥說,直至2014年,香港社會出現動盪,有年輕人因而受檢控和入獄,一向熱衷年輕人事情的王婆婆對他們深感同情和擔心,故經常到庭聽審、聲援,希望在精神上支持年輕人。
現居深圳的王婆婆,每日到法庭聽審殊不容易,她每天需清晨5時起床,再花2.5小時車程,才能到達法院。她同時患有關節炎、血壓高、心律不正、耳鳴,曾患乳癌,但她依然風雨不改,花共5小時的車程,堅持到庭聲援年輕人。

王婆婆今天步入法庭前,仍戴上「光復香港」的頸巾,並身穿「命運自主」和貼有英國旗幟的T恤。她手持黃傘和寫有「指控荒謬 文革式挑逗 醜陋 醜陋」的標語。她堅持自己早前的行為不構成藐視法庭罪,也沒有計較過刑期。她將寫有「帝制」、「大奶奶大老爺」、「公堂」等紅紙撕破,並丟向法庭大門抗議。王婆婆進入法庭後,便將頸巾解下。
法官彭寶琴今天讀出裁決時指出,1月24日王婆婆曾在審訊期間,在公眾席大叫「香港而家變大陸啦」,導致審訊被迫暫時中止。為確保審訊不再受干擾,彭寶琴禁止王婆婆翌日進入庭內旁聽,但容許她在法庭延伸部分觀看直播。
彭官指,翌日她告知暴動案控辯雙方有關決定時,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向她指,王婆婆過去不只一次叫囂,更曾聲言如果法庭沒有命令,她會闖進法庭,要求法庭禁止王婆婆在法庭延伸部分聽審,但遭辯方反對。彭官最終維持原先安排。
彭官續說,3月6日,有保安告知她,王婆婆在背包上展示「拒絕赤化香港」和「釋放政治犯」的標語,但由於彭官未親眼看見相關行為,故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可以任何方式在法庭內展示標語,有關行為或構成藐視法庭」的警告。彭官當時透過屏幕得知,王婆婆正在法庭觀看直播。
彭官表示,她在3月7日親眼看到王婆婆戴上「光復香港」的頸巾,事實基礎已獲得確立,不接納王婆婆早前稱「不知道頸巾顯示標語」,以及「不清楚有關命令」的解釋,認為王婆婆是有意識、有安排地戴上頸巾,行為不是一時情急,亦不能與庭內其他情緒失控的行為相提並論。彭官在當天裁定王婆婆藐視法庭罪成。
彭官重申,法庭不是作表述或宣揚政治的場所,任何展示標語的行為均屬不恰當和藐視法庭。她又說,雖然透過簡易程序處理事件或令當事人缺乏程序保障,法庭事前必須謹慎考慮,但為免司法公正受阻和受損,法庭必須無懼使用相關權利,而文明社會必須明白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法治才得以維持。
代表王婆婆的大律師陳偉彥求情時表示,王婆婆已明白藐視法庭的後果可以非常嚴重,承諾以後不再干擾法庭程序。他表示,幸好王婆婆當時在庭外聽審,陪審團沒有看見相關行為,其藐視法庭的行為亦不是最嚴重,希望以罰款形式處理,又呈上王婆婆撰寫的求情信。
彭官讀過求情信,認為王婆婆有悔意,考慮其背景和求情後,決定向王婆婆罰款1,000元,並在3個月內繳付。王婆婆判刑後指,已經決定上訴,強調尊重司法公正,她往後會繼續到庭聽審,支持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