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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白車高速公路繳費又生爭議 曾有車不交錢遭攔24分鐘


 

《北京晨報》刊登〈別讓繳費爭議延誤救治時機〉文章,在內地再次掀起救護車在高速公路需否繳費的爭議。該文提及,上周日(1日),河北邢台邢臨高速收費站,救護車司機與公路收費員因應否繳費發生爭執。類似事件之前在各地多次發生,其中一宗在四川的事件,載有傷者的救護車,因司機不肯交過路費,被公路局人員攔阻,停車達24分鐘。

邢台事件中的救護車司機表示,「救護車要繳費,我頭一次聽說」。邢臨高速收費運營部工作人員回應說:「救護車不是公益的車,不屬於免徵(收費)範圍。」

網民:提前一分鐘可挽回一命

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有民眾認為,救護車使用高速公路不應收費,救護車承載的是「生的希望」,提前一分鐘有可能挽回一條生命,急救和高速公路同屬公用事業,高速公路徵費不妥。

但亦有人認為救護車到高速公路理應繳費,原因是「救護車在救護時是要收費的、營利的,別把搶救時間與繳費聯繫在一起,在搶救運送途中,可以先通過、後補繳通行費,搶救時間關鍵,在司機的駕駛技術水平和救護車狀況」云云。

救護車遭攔屢見不鮮 傷者家屬繳費始放行

救護車使用高速公路運送傷者,遭公路收費人員攔下的事不時發生。《晨報》的文章提到,2016年12月11日,四川樂山市夾江縣中醫院派出一輛救護車,從鄉村接送一名車禍傷者回醫院,準備駛出樂雅高速夾江南收費站時,救護車司機和高速公路收費員為應否交先交過路費起爭執,載着傷者的救護車停車長達24分鐘,最終傷者家屬繳費後,救護車才駛離收費站。當時醫院負責人表示,「救護車停車理論上確實不妥」,已經對當事司機「作批評教育」。該負責人又呼籲政府應該對救護車統一實施免費通行政策,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負責人則稱,根據國務院及四川省相關條例,未規定救護車可免交道路通行費。

同年2月,四川榮縣華康醫院一名70多歲患者急需轉院。當救護車準備駛出樂自高速貢井收費站時,救護車司機和收費員同樣就應否繳交13元過路費起爭議,救護車停車7分鐘,並堵塞高速路口。事件以救護車繳費後駛離收費站收場。

中國各地對救護車執勤時使用高速公路應否交過路費,並無統一政策。在廣東、黑龍江、北京等地,執行緊急任務並設有固定裝置的救護車,可獲減免通行費;也有很多省份沒有減免救護車在高速公路的通行費用。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究竟要司機抑或家人墊支,仍可能引起爭議。

學者:救護車是否搶險救災車輛 界線模糊

中國自2004年起實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當中規定軍隊車輛、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統一標誌的警車和搶險救災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另外,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的車輛,同樣免交車輛通行費。

交通運輸部管理幹部學院教授張柱庭,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指,「國家從法律層面明確規定6種免交通行費的車輛類型,但是搶險救災車輛如何界定,救護車是否屬於搶險救災車輛,法律並沒有明確。」搶險救災車輛如何界定,是否授權予省級政府決定,張柱庭指「國家法規不清晰,授權地方做解釋,這就導致了各地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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