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就取走保安局行政主任(EO)手機一事,向該職員發道歉信。他在信中承認行為不當,或令事主受驚或難受,但期望對方諒解,他當時「出於揭露政府侵犯私隱及不當介入立法會事務」,「即使不當行為是基於任何因由也好,亦非可為對你的冒犯作辯解」。
信件全文如下:
致行政主任:
就4月24日早上發生的電話事件,我謹此向你作摯誠的道歉,希望除了透過大氣電波外,可親自向你表達歉意。
我深明,你作為職員,當時正履行職務,所做的工作都是崗位的責任。我理解我當日的行為或令你受驚或難受,我承認行為是不當的。
希望你能諒解,我當時的行為是出於揭露政府侵犯私隱及不當介入立法會事務,絕非對針對你本身的工作。而即使不當行為是基於任何因由也好,亦非可為對你的冒犯作辯解。
願你看畢此信,可以接受我的衷心道歉,祝日後工作順利。
許智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