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新聞 Logo
眾新聞 CitizenNews
眾說

當年行李門演變成大開方便之門


 

想聽陳聰聲音:當年的行李門演變成大開方便之門

「行李門」司法覆核案正押後裁決,不過,大眾以至空勤人員業界,在法庭上始得知,原來機管局在兩個月前修改了保安規則,刪除「所有手提行李必須與乘客同行同檢」的條文。

暫且不談及案情,但修改保安規則,涉及公眾利益,為何機管局沒有向社會公布?就算機管局認為此項規則屬內部保安安排,那為何連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也不知情?

空總理事吳敏兒是昨天在庭上才知悉機管局修改了《香港航空保安計劃》。她說:「現在第一檢漏洞更大,沒想過機管局為了應付一次司法覆核,竟將每天逾十萬乘客的安危,置於完全不顧的狀態。」戴晴曦攝

在原版本《香港航空保安計劃》內提到,所有跟身行李的檢查,都要於旅客在場下進行,所謂「所有」,理應指一檢的X光檢查和覆檢的人手搜查,但機管局在2016年提交報告時解釋,只有在發現行李有可疑後所做的覆檢,才需要「同行同檢」。

我的質疑是,既然原本機管局在2016年對「同行同檢」的理解都只是針對覆檢,那麼,為何2018年4月要修改規則,將「所有手提行李必須與乘客同行同檢」的條文刪除?

刪除條文的目的,是為了讓規則更清晰,還是為了應付司法覆核? 

當時機管局提交報告時,確認處理程序沒有違反一直以來的機場保安程序以及航空安全要求,現時再加上修改規則,連「同行同檢」也一併刪除,那麼,機管局是否某程度上向大眾傳達一個訊息,就是假若今天有位梁小姐、GY、DY、XY先生遺留了行李,然後叫空勤人員幫手取回,那是一個理所當然,合符規則的事?

當年的「行李門」,演變成如今機管局「大開方便之門」,為的是乘客安全,還是官司安全?


請加入成為眾新聞的月費訂戶,長期支持我們的工作。所有訂戶都可以收到我們的「每周時事」通訊 。

月費訂戶網址:hkcnews.com/aboutus/#subscri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