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星期五公布6項房屋政策新措施。針對發展商,林鄭月娥提出2項招數,包括向空置一手住宅單位徵收俗稱「空置稅」的額外差餉,金額相當於樓價的5%,以及修改「預售樓花同意方案」,每次推售的單位數目,不少於20%。經濟學者關焯照認為,空置稅作用不大,而發展商也大可拖慢建屋時間表。
第五招:向空置一手住宅單位徵空置稅
政府計劃修訂《差餉條例》,針對空置的一手私樓單位徵收額外差餉,即該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大約相等於2年的市值租金或樓價的5%,預計2018/19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所有獲發佔用許可證(即入伙紙)達12個月的一手私樓單位業主(主要為發展商),每年須向政府申報單位的使用情況。假如單位在過去12個月內,超過6個月未作居住或出租用途,便視為空置單位,有關業主須繳付額外差餉,由差餉物業估價署按年徵收。

林鄭月娥在記者會表示,目前落成但仍未出售的一手私樓住宅單位共9,000個,部分單位已落成3至5年,但仍然空置。根據政府提供的數據,該9,000個單位中,有1,000個於今年第一季落成,仍未符合徵收空置稅的條件。
| 落成年份 | 未售出單位數量 (截止今年3月31日) |
| 2011年至2015年 | 2,000 |
| 2016年 | 1,000 |
| 2017年 | 5,000 |
| 2018年第一季 | 1,000 |
不過,眾新聞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和土地註冊處的數據,過去10年的私人住宅落成量為116,591個單位,一手買賣量為144,868個單位,比落成量高出28,277個單位。
經濟學者、冠域商業及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關焯照認為,空置稅作用不大,因發展商大可拖慢建屋時間表。
被問到是否擔心有發展商提出司法覆核,導致方案未能落實,林鄭月娥指,訂立空置稅須立法,相信發展商理性務實,「如果覺得呢套計劃咁不合理,佢哋一定會用盡方法向立法會陳述」,讓立法會作決定,假如有發展商提出司法覆核,政府唯有積極應對。
第六招:修改「預售樓花同意方案」
為防止發展商「唧牙膏」的售樓行為,政府修改「預售樓花同意方案」,要求發展商不論透過何種方式銷售樓花,每次推售的住宅單位數目,均不能少於「預售樓花同意書」所涵蓋的單位總數的20%,規定即時生效。
假如未賣出的住宅單位數目少於總數的20%,發展商須一次過推售所有剩餘單位。地政總署將警告不遵從規定的發展商,並要求發展商提供解釋。假如發展商再違規,地政總署將不做警告,並即時撤銷有關預售同意書。
被問到新招會否令「唧牙膏」式售樓行為絕跡,林鄭月娥說不會永遠絕跡,例如發展商先建好樓宇,但不申請預售,或無限制的樓契,政府暫時「冇符」,形容她自己「仲諗緊方法」,例如就新買土地,政府或能在契約要求中作出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