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首林鄭月娥昨早引火自焚,在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突然對要以英語重複一次已用廣東話回應過的問題,表示不滿,認為做法「浪費時間(waste time)」,即時惹來傳媒口誅筆伐,指責林鄭輕蔑英文媒體;特首辦和政府新聞處「救火隊」下午四出撲火,至晚上仍未平息;深夜11時51分,林鄭發聲明致歉。她指出, 經考慮政府新聞處同事的意見後, 無意改變現時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環節的操作模式,「 我謹對任何引起的混亂致歉。」今日中午, 林鄭出席立法會答問時間後離開時,在場守候記者同以英文提問,她未有回應便離開。
林鄭自製「關公災難」,最終雖然「致歉」,但只就「任何引起的混亂」say sorry,並沒有觸及「浪費時間(waste time)」的不當用詞;她以聲明形式交代,但中午離開立法會前,不願停下腳步,站在記者面前,以行動證明「英文問題英文答」安排不變,甚至再加英文soundbite:I am sorry,也令人感到她並非全心全意,目的只是「救火」,並沒有認真反省起火原因。
林鄭在聲明內強調,她過去一向以記者提問時所用的語言(廣東話、 普通話或英語)回應,未來亦會繼續這樣做,「因此不存在政府或我本人不重視使用英語」;她解釋昨日早上為何提出回應英語問題的言論,因為如果記者以不同語言(不論是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提出同一問題,而行政長官以不同語言作出相同的答覆,「會消耗記者本可用作提出其他他們感興趣的問題的時間。有關言論並非針對英語。」她說:「縱然如此,經考慮政府新聞處同事的意見後,我無意改變現時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環節的操作模式。 我謹對任何引起的混亂致歉。」

林鄭沒有重提「浪費時間」,改說怕「消耗」 記者可提問其他問題的時間,是嘗試再解釋,她昨日提出日後不再答以英語提出已回答的同一問題,並非怕「浪費」自己時間,而是為記者著想,不想他們「消耗」自己的時間,是出於一片好心,事實是否如此,她心裡最清楚。事實是,過去中、英文媒體記者同場各自選擇合適語言問問題,大家都理解和尊重,一直相安無事,沒有很多聲音要求改變、或要求政府新聞處向非華語記者提供即時傳譯。有理由相信,林鄭「浪費時間」說法的原來意思 ,是不想浪費自己時間;她和特首辦分別「澄清」是不想「浪費」記者問問題時間,記者被擺上檯,令人啼笑皆非。
特首一句「浪費時間」金句引起風波,當然與公眾擔心政府和社會長期不重視英語有關;可能更重要的原因,是越來越多人擔心,事件再一次反映林鄭自以為是,以我為先的心態和處事手法。林鄭在聲明說,她經考慮政府新聞處同事的意見後,決定維持現在做法,她的說法可理解為她昨早提出研究安排即時傳譯的建議前,沒有先聽取部門意見,當然更加沒有了解記者想法。
記者代表不同媒體,讀者和觀眾對象並不相同,記者以專業判斷用什麼語言和如何提問,是他們的權利和自由;特首和官員向市民負責,記者的責任是代表市民向政府官員提問公眾關心的議題,問題是否問得好,有沒有「消耗」時間,公眾自有定論;林鄭的責任是認真對待和真誠回答每個問題,何須操心記者用什麼語言問和會否 「消耗」時間、重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