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在立法會如是說:
我想藉此澄清,不是說填海是唯一的方案,但講法是,長遠為香港土地提供足夠供應,填海似乎無可避免,但不是唯一。
說來奇怪,近日林鄭在跟傳媒見面時,透露了一句「大膽說支持填海」,隨即引來架空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之說。不過,大家要留意,專責小組的諮詢工作開展了多久?充其量也只是這一兩個月的事,但政府談填海,說遠的,即現時香港9個新市鎮中,已有6個都需要不同程度的填海;看近的,其實自2011年至2014年,已經進行過「優化土地供應策略:維港之外填海及發展岩洞」的研究,並且進行過有兩個階段的公眾參與活動,最後得出若干選址準則,也同意對環境及對當地社區的影響是重要的考慮因素。
故此,政府「大膽說」填海,甚至「落手落腳」填海,早已有之,何來架空?
要批評的話,只能說當初將填海納入專責小組的諮詢時,實在定得太粗略,令市民認為可以自由討論,甚至作出反對。其實,政府或專責小組應該開宗明義,說得更清楚,就是香港的發展方向必定需要填海,而諮詢的方向只是填哪裡,以及填多少而已。
那麼,填海這個選項,是否看似有得揀,其實無得揀?
黃遠輝在《晴朗》如是說:
既然今次講到明『增闢土地、你我抉擇』,所以一定可以選擇不同選項。另外,短中期加上中長期10個選項,要選出1200公頃,其實有超過600個方式,其實『唔係焗揀』。
要說架空,不如說,因為諮詢時沒有說得清楚,如今就填海的討論,似乎專責小組更有點「反客為主」的味道。雖然,相信社會大部分市民未必會原則性地反對填海,但一旦諮詢結果發現支持度不高,到時,政府是否仍要「一意孤行」?
所謂土地大辯論,現時更有點「搬石頭砸自己腳」,自討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