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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沙中線紅磡站獨立委員會職權範圍 不包北面隧道及其他車站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正式委任獨立調查委員會,就港鐵沙中線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中的紥鐵工程及引起公眾安全方面的關注的其他工程」,進行調查。職權範圍限於工程合約編號1112(資料顯示,承建商為禮頓亞洲有限公司)。有立法會議員關注調查委員會,不會處理紅磡站北面隧道及沙中線其他車站的工程問題。

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夏正民,獲委任為調查委員會主席兼委員;倫敦大學學院建築和基礎建設政策教授Peter George Hansford獲委任為委員;運輸及房屋局前副秘書長陳子敬,獲委任為委員會秘書。調查委員會將要在6個月內,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准予的時間內,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交報告。

夏正民(左)、Peter George Hansford(右)出任沙中線紅磡站獨立調查委員會委員。

林鄭月娥表示,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範圍包括:事件的詳細情形和發生原因,以及港鐵公司和負責港鐵沙中綫的政府監管部門有否失職,政府監管部門包括:機電工程署、屋宇處、運輸及房屋局、路政署。她說,獨立調查委員會擁有法庭的權力,傳召相關人士出席聆訊及提供資料,為令今次的調查更獨立,上述機構並沒有參與制定委員會的調查範圍。林鄭指,雖然裁定某一方是否需負刑責,不屬於委員會的權力範圍,但警務處已收到相關報案,因此警務人員會開展刑事調查。而委員會將與港鐵公司調查承建商的行為,絕對不會令是次事件不了了知。

林鄭月娥指,夏正民和Peter George Hansford兩人都曾擔任2014年高鐵延誤獨立專家委員會的主席及專家,因此對他倆的經驗有信心,相信在半年內,即今年底可完成調查並提交報告。被問到調查會否影響沙中綫通車,林鄭指不會,因為沙中綫預計在2019年下半年才通車。

政府新聞稿指,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為:

「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沙田至中環線項目工程合約編號1112(合約)下的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

(a)(i)就紥鐵工程(包括但不限於在若干地點進行並自2018年5月以來就其是否安全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紥鐵工程)的事實和情況進行調查;

  (ii)就引起公眾安全方面的關注的任何其他工程的事實和情況進行調查;以及

  (iii)查明上文(i)及(ii)項下的工程是否按合約進行。若否,箇中原因及是否已採取糾正措施;

(b)因應上文(a)項,檢討

  (i)港鐵公司的項目管理和監督制度、品質保證和品質控制制度、風險管理制度、工地施工監督和控制制度及程序、通報政府的制度、內部溝通及與各持份者溝通的制度和程序,以及其他相關制度、程序和做法在各有關方面是否完備,以及其執行情況;以及

  (ii)政府的監察和規管機制的涵蓋範圍及該等機制是否完備,以及其執行情況;以及

(c)因應上文(b)項,建議適當措施,以促進公眾安全和保證工程的質量。」

政府表示,調查委員會主席夏正民熟悉公法和行政法,在香港司法機構任職超過20年。他於2010年退休前,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退休後留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至2016年,現時分別擔任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及較高級法院出庭發言權評核委員會主席。

獲委任為委員的倫敦大學學院建築和基礎建設政策教授Peter George Hansford,現為倫敦大學學院建築和基礎建設政策教授。他是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前會長及英國皇家工程院院士,在推行大型基建項目方面具超過40年的經驗,在2012年至2015年期間出任英國政府首席建造顧問。

政府曾在2014年成立獨立專家小組,審視港鐵就監督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項目工程超支延誤風波,以及政府的監察程序。夏正民當時擔任該獨立專家小組主席,Peter George Hansford也是小組其中一位專家成員。由於沙中線和高鐵同樣採用「服務經營權」模式建造,政府指,兩人非常熟悉有關安排。

夏正民發聲明表示:「我和Peter George Hansford教授接受調查委員會主席及委員的任命,我們完全理解市民十分關注這項重大運輸基礎設施項目的安全。我們會確保委員會的調查工作是公開而徹底的,並會竭盡所能履行職責。我們會在准予的時間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田北辰關注獨立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限於「合約1112 」。劉愛霞攝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主席田北辰,對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表示「非常滿意」,「第一,佢(委員會)唔係淨係查港鐵內部監工問題,亦都查埋政府嘅監察、規管機制嘅涵蓋範圍係咪完備。」田北辰認為,政府提到的檢討(b)項非常重要,「如果(b) 係包含埋政府規管港鐵啲機制,係咪連(港鐵的)招標機制都要搞清楚呢?」、「簡單講句,如果規管嗰啲機制,理論上港鐵嘅招標機制都應該同政府嗰啲差唔多,就唔使發生今日咁多事。」

但田北辰認為,政府的新聞稿有漏洞,指現時政府提到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是限於「合約1112 」,「合約1112 係講紅磡站嘅月台,但係紅磡站包括另外一個合約1111、北面隧道嗰邊,嗰邊係涉及一樣嘅承建商禮頓,但紮鐵商係永光,唔係1112的泛迅。 」他指,「合約1111」是明顯地也出了「大事」。

田北辰提及北面隧道的情況:「今年3月,政府自己承認有漏水,要扑爛石屎,發覺入面嘅鋼筋做得非常之差,入面啲鋼筋接得唔好、紥得唔好,於是重頭做過。」、「事實上收到一啲相顯示,影到扑爛咗石屎之後,有鋼筋直情不單止係(被)剪短,仲有係螺絲帽本身嘅保護蓋都未攞走......駁都未駁,嚴重好多,呢個真定假唔知,姑勿論點都好,港鐵本身係承認嗰個合約佢出咗事,嚴重到要扑爛石屎,換過晒啲鋼筋。」他認為,委員會應該要把「合約1111」列入調查範圍。

陳淑莊對政府訂出的調查範圍表示失望。劉愛霞攝

公民黨陳淑莊對政府提出的調查範圍感到失望。她指,調查範圍「劈頭第一句就已經講得好清楚,『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沙田至中環線項目工程合約編號1112(合約)下的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一句,指意味著調查範圍不會超越紅磡站擴建工程部份。

陳淑莊說,一直希望委員會是可以調查整條沙中線。她解釋:「唔單止係出現咗問題嘅三個站,紅磡站、會展站、土瓜灣站,而且另外嗰七個站都希望作出調查,更加應該包括相關嘅隧道或者高架橋,因為呢啲部份同成個工程有關,亦同市民安全有關。」

陳淑莊認為,現時的調查範圍並不足以回應市民對整條沙中線安全狀況的關注,又質疑政府此舉是否能夠挽回市民對整條沙中線的信心。「我唔明白點解特首係呢啲咁關鍵嘅位置,係講緊市民嘅安全,亦都係講緊公帑嘅使用,甚至可以係話,香港一個非常之重要提供公共交通服務嘅公司,政府有七成嘅股份,係呢個咁關鍵嘅時候,居然唔將整條沙中線都撥入調查範圍之中,(我)係無辦法明白政府嘅一意孤行。」、「政府就算係趕住交報告,正如我之前所講,其實可以分階段交報告,例如關於沙中線紅磡站的報告當然可以做,但其後可以在分階段就整體監察或者通報問題交報告。」

「林鄭唔查,我哋自己立法會P&P查」陳淑莊表示,民主黨林卓廷明天將於立法會提出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P&P)調查事件,公民黨會表示支持。她指,即使明天的議案被建制派否決,她亦會爭取在立法會復會後繼續提出相關議案,「政府唔查就唔好阻住議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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