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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天:印刊物、掛橫額、開記招 警均視為實際行動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正考慮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1)(a)的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成為回歸以來的首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今日接受電台訪問時透露,他們過往印刊物、掛橫額、開記者會的行為,均被警方視為影響國家安全的實際行動。他又透露,警方估計民族黨有10名以上、100名以內的成員。他目前正等候法律意見,未決定是否在21天內申述。

陳浩天指,警方的文件分別放於4個公文袋,起碼有700頁,當中3個半公文袋是他過往的言行資料,列舉其言行如何影響國家安全,包括創黨記者會、大學論壇的演講內容、出席電台節目時的言論,以及到台灣出席的活動等。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假如政府對香港民族黨的指控,只涉及言論範疇,沒有更多實質運作,便未符合影響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原則。被問到香港民族黨推動其主張時究竟有何具體行動,陳浩天回應稱:「具體行動,譬如擺街站算唔算?」、「其實根據政府今次俾我曡文件,佢覺得我印刊物、掛banner、開記招,其實呢啲喺佢哋角度嚟講,全部都係實際行動。」

陳浩天又指,涉及其個人言論部份,警方將他的發言一字一句輯錄,並作特別標示,「會講返發生咩事,一字一句,邊一句講到香港獨立,類似喺咁」,「譬如電台某啲言論,例如我支持香港獨立,佢可能都會放咗落去。對於佢哋嚟講,似乎係我講一句,似乎都好有重要性,都係有關連。」 

陳浩天透露,警方文件中只提及他,以及香港民族黨發言人周浩輝(圖)的姓名。資料圖片

至於香港民族黨的架構和人數,陳浩天不願透露黨員的人數和運作,但透露警方文件中,警方估計他們有10名以上、100名以內的成員,但只提及他和民族黨發言人周浩輝的姓名。至於他會否在21天內申述,他表示正等候法律意見。

陳浩天批評,政府將政治事件包裝為法律事件,又質疑由於《基本法》23條立法仍未成事,港府遭中共施壓,導致港府利用現有工具,向中央證明他們不動用23條,仍能打壓異己。他又表明,對香港獨立的立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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