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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多個團體聯署批政府禁民族黨運作:「斬件實施」23條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周二宣布,擬根據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建議,行使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團條例》第8條(1)(a),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60多個民間團體及個人發起聯署,指《社團條例》目的是打擊三合會,並非用作打壓政治異見人士。他們批評保安局的做法無理,是存心打壓《基本法》賦予港人的結社及言論自由,更是《基本法》23條的「斬件實施」。另外,民間人權陣線(民陣)發起周六(21日)下午遊行抗議。

60多個團體及個人聯署,批評保安局的做法無理,是存心打壓《基本法》賦予港人的結社及言論自由,更是《基本法》23條的「斬件實施」。他們高喊「遣責打壓結社自由!公民權利不容退讓!李家超濫權!保安局可恥!」口號。陳芷琪攝

香港民族黨昨天在Facebook公開收到的警方文件,當中詳細記錄香港民族黨過往的活動,包括Facebook貼文、記者會、媒體訪問內容、街站、宣傳刊物、出席的外國會議、論壇等。新民主同盟的譚凱邦認為,警方的文件顯示政府處心積慮監控政治異見團體。他續指,警方對香港民族黨的指控,包括擺街站、接受傳媒訪問、參選立法會,是普遍政黨都會做的事,共產黨也會,他批評政府利用法律,存心打壓香港民族黨的運作,是《基本法》23條的「斬件實施」。

香港民族黨不是註冊社團,但受到《社團條例》的規管,李家超早前指一人以上的組織已是社團。是次聯署發起人之一,牧師劉志雄質疑,李家超對社團的解釋無理,「是否兩夫妻都是社團呢?」。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早前估計,被禁運作可能與他早前到台灣出席活動有關,劉志雄擔心如屬實,會影響港、台兩地的商業及文化團體之間的交流,亦會令外國駐港的機構擔憂日後被監管,令香港的國際地位受損。

真普選救港大聯盟陳樹滿說,結社的定義混亂,質疑通訊軟件Whatsapp群組都屬於結社。他認為,要公開討論後才知道港獨的好與壞,批評政府不給予港人討論空間,損害言論自由。他指,政府是破壞《基本法》,因為「大家都知道陳浩天或是香港民族黨,是無可能危害到國家安全」。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指,言論自由是有底線。他解釋,香港已有不同的刑法去保障市民不會濫用言論自由,例如若市民被誹謗後,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索償,但絕對不是以《社團條例》令人禁聲。

譚凱邦指,是次聯署的單位,會支持民陣本周六的遊行。民陣稍後公布遊行詳情。

民間聯合聲明全文:

《譴責打壓結社自由公民權利不容讓步》

7月17日,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收到警務署助理社團主任信件,稱據其及該黨過去的言行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並以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為由,建議保安局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公開表示有意在21日申述期後取締該黨,陳浩天甚至可被認為非法營運社團被控刑事罪行。

以下各民間團體認為保安局做法無理,因《公安條例》成立背景為打擊三合會,而非用以打壓政治異見人士;加上《基本法》列明港人享有結社自由,言論自由」,以虛無缥缈的「國家安全」為由取締香港民族黨,明顯是侵犯陳浩天的基本憲法權利

警務處屬保安局轄下部門,由下級提出所謂「建議」,不過是表面程序,因為指令下級監視香港民族黨的只會是其上級。是次事件可怕之處在於香港民族黨並不是註冊社團,仍受到(社團條例》規管,李家超表示原因為「一個人以上的組織,已是社團」,歪曲《社團條例》,使其監控權力擴至無限大。

我等認為事件為繼年前香港民族黨被禁止參加立法會選舉後,另一次基本法23條的「斬件實施」。再次強烈譴責保安局濫用法例,打壓結社自由!

發起團體/人包括:

新民主同盟、公民社會發展資源中心、香港基督徒社關團契、良心之友、譚凱邦、歐贊年、劉志雄、馮智活、范國威、毛孟靜

聯署團體/人包括:

2047香港監察、人民力量、進步教師同盟、真普選醫生聯盟、護政、思言行、思言財雋、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傘下爸媽、撐傘落區運動、社會民主連線、蒞地基督徒、香港社會工作學生聯會、本土新聞、六一七民間約車、維修香港、保衛香港自由聯盟、真普選救港大聯盟、學生獨立聯盟、西環飛躍動力、六一文化、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陳志全、戴耀廷、錢志健、戚本盛、李卓人、譚得志、梁國雄、楊文俊、呂智恆、韓連山、翁洛興、陳樹滿、何芝君、陳竟明、盧斯達、王岸然、盧俊宇、梁頌恆、葉錦龍、黃子悅、黃秀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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