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三名法官一致裁定,駁回前特首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的定罪上訴,但接受減刑申請,刑期由監禁20個月,減至12個月,而訟費就由約500萬元減至100萬元。曾蔭權在聽取判決後報稱不適,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
曾蔭權的太太曾鮑笑薇表示,感到很失望及心痛,稍後與律師商討後,會盡快決定下一步行動。
曾蔭權已服刑63天,一般估計,計算假期和良好行為等因素,他坐多半年左右,就可以出獄。假如申請又獲批淮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話,排期將超過一年,加上上訴機會、費用及年紀已屆73歲等因素,曾蔭權要在「砌到底」和服完至少半年刑期兩者之間作抉擇。

無論曾蔭權最終如何抉擇,他成為首位正式被定罪及坐牢特首已成為事實;曾蔭權案從調查至正式起訴,聆訊和其後上訴,前後數年,「煲呔」依舊,但光采不再,香港人感覺複雜,不少人替他及家人感到難過。曾蔭權形容自己為「香港仔」,不做「孤獨推銷員」 後加入政府,九七換老闆後不但仍能繼續擔任財爺,之後再升上政務司司長Number Two,董建華在2003年遊行後「腳痛」,時勢造特首,曾蔭權2005年接任,當時民望處於高位,2007年連任後第二年開始下滑, 離任前開始爆出涉及不當行為醜聞,最後鋃鐺入獄。
他個人操守留下污點,前後7年管治也被翻舊賬,針對他「造地」 工作不力,導致今日土地房屋嚴重短缺、樓價由「天價」變「顛價」 等困境;曾蔭權被指與商界走得太近,所謂「水洗都唔清」, 最終法院審訊過程中,雖然沒有提出證據證實他從中獲得利益,但他未有解釋在行會討論向雄濤發數碼電台牌照時,應該知道自己是處於嚴重的利益衝突位置,卻刻意隱瞞與雄濤大股東黃楚標的租約,沒有作出申報。他被裁定行為失當,加上土地房屋政策被指犯上嚴重錯誤,案件經歷數年,市民反應變得相對平淡。

不少港人對任公職近40年的「煲呔曾」仍有一分感情,但更珍惜廉潔和法治社會;政府和財團勢力日益龐大,關係亦錯綜複雜,市民對官員操守和利益衝突等問題,要求愈來愈高,要比白更白;法院是維護良好價值、制度和程序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官不受任何壓力,不因被告是前特首,根據法律和證據公平公正判案,是維繫港人對未來信心的重要一環;不少人雖然對曾蔭權失去自由感到同情,但法理在今日香港更重要,不能妥協、不能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