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引用《社團條例》,建議保安局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下一步,會否禁止香港眾志?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被記者追問時,只重申,任何社團或組織的違法行為都會作出調查。
究竟,香港民族黨因為提出獨立所以被取締,香港眾志提出自決又會否被取締?
討論《基本法》跟討論本地法例不同。
討論《基本法》,大家或許有不同角度,不同詮釋,當中或存在一些商討空間;討論本地法例則必需清晰,因為若然模糊不清,市民便可能誤墮法網。
不過,警方以至保安局一直未能就自決是否違法交出一個確實答案,那就有點不負責,因為,如果警方清楚交代自決是違法,然後眾志堅持不改,那日後就要自行承擔後果,但自決是否違法一直不清不楚,然後選舉時卻DQ眾志,更沒有給予空間讓眾志回應,那就是當局做法不公道,那就是警方不負責任,甚至「失職」!
更不負責任的是,一眾建制派當談及自決是否違法時,皆引述港澳辦和中聯辦已清楚作出說明。試問,是否干犯本地法例,何時需要港澳辦和中聯辦指指點點?
再說一次,若涉及《基本法》的話,尚且有空間讓港澳辦和中聯辦交代國家立場,但只涉及本地法例的話,為何特區政府支吾以對,要靠港澳辦和中聯辦解釋本地法例,越俎代庖?

一哥盧偉聰在書展談到希望年青人多讀歷史書,更推介《三國演義》。當然,《三國演義》不是歷史書,這是小學生都應該知道的事,但姑且跟一哥討論三國。
敢問一哥,三國時期,若論後漢的國家安全,魏蜀吳是否都應該被取締?若然蜀國危害國家安全,再敢問一哥,警隊拜關公,即蜀國的關羽,那是否崇拜叛國之將?
何其可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