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鐵「大地震」,五位管理層離職,是否足已體現問責精神?
離職,並不一定代表已問責。
港鐵說,有部分員工沒有如實向管理層匯報,但究竟涉及那些員工?港鐵並未交出答案。
離職,並不一定代表已問責。
據政府說法,港府高層召開緊急會議後,指示港鐵董事局立即解除相關工程管理人員職務。何謂「解除職務」?行政總裁梁國權提早退休,但他今年初才續約,究竟,所謂提早退休,會否包括約滿酬金?提早退休又是否等同問責?
至於工程總監黃唯銘則主動辭職,先不論主動辭職是否已符合「解除職務」,據報,黃唯銘有感事件已非單純工程問題,早已「頂唔順」政治氣候感意興闌珊,曾兩度口頭提出辭職,至昨日正式遞信。試問,他「頂唔順」政治氣候而請辭,又是否等同問責?
對人之後再對事。
根據政府的說法,港鐵在6月15日向政府交調查報告,然後,在7月13日再向政府交補充資料,但路政署發現資料與報告中的圖則不符。即是,港鐵最遲於6月15日得知真相,最遲最遲也應該於7月13日掌握實情。
不過,就沙中線問題,港鐵於6月15日至7月13日之間,有何說法?
6月15日,馬時亨說,港鐵將絕對不會護短,如有違法送官究辦。為何當時沒有提及有港鐵員工知情不報?
6月22日,馬時亨仍只說「現時通報機制肯定不理想」,為何不交代有人造假?
離職,並不一定代表已問責。
大家看看三大巨頭的年齡,就察覺可笑之處。
工程總監黃唯銘63歲,選擇請辭;
董事局主席馬時亨66歲,請辭被挽留;
行政總裁梁國權57歲,竟然提早退休?
相對年輕的,反而提早退休,大家就知這個問責處理方式何其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