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代表隊在雅加達亞運大豐收,奪得8金、18銀、20銅,總共46面獎牌創下歷屆最佳成績!
往後,香港政府應該「把握機遇」,並非說要「融入粵港澳大灣區」,而是要「把握機遇」,思考如何將香港體育再推向另一高峰!

所謂「機遇」有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現時體育界不乏具實力,且外表不俗的運動員,當局如何實際上加倍資源作出支援?例如,由體育學院支援的精英項目,雖說由以往的19個增至32個,但32個當中,其實分A級及B級,當局可否再擴充A級不只19個?另外,非精英項目的運動,可否另撥資源?香港不乏的正正是金錢,過往的基建工程,我不會說個個都是「大白象」,但涉及的超支、超時,所浪費的金錢簡直是「善財難捨,冤枉甘心」,如果將當中的百分之一支援非精英項目,所得到的效果可能已十分可觀!另一方面,就是運動員的形象上。我們所接觸到的眾多運動員之中,其實很多希望作多樣發展,例如廣告推廣,當局可否身體力行,邀請運動員作各大活動的大使,從而再鼓勵商業機構邀請運動員作代言人?講真,邀請運動員作健康大使,總比邀請前政治助理更好吧!
第二個層面,就是促進社會和諧。坦白說,現時政治上官民不信任,演藝上開個棟篤笑或演唱會又惹來黃牛問題,當局又顯得束手無策,環顧四周,只得體育仍能凝聚社會和諧,當局何不「大灑金錢」作體育發展?
不過,各體育總會的內部問題卻不是如劉江華所說「過往都按照章程和規則去選拔」,其實,好多體育總會的問題已給人詬病多時,當年,設立體育專員,亦希望他能統合各層級的體育政策,不過,如樹木辦一樣,體育專員亦是有責無權,統籌尚可執行,整頓則無能為力!
亞運開幕時,劉江華親自到雅加達打氣,我曾表示支持。
亞運閉幕時,劉江華竟說「現在有好成績,是過往體育總會按照規定進行選拔的成果。」我就絕對不敢苟同!當然,體育總會功不可沒,但體育總會也有其大大小小的問題,身為局長豈可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