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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結案陳詞:曾蔭權與黃楚標之間是賄賂交易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主控官David Perry今天向向陪審團作結案陳詞,指被告曾蔭權利用特首身份,接受深圳物業的裝修工程,在行政會議上作出有利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的決定,直指曾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之間就是一個賄賂交易,並質疑若辯方指租住大宅一事屬正當商業協議,就實存在太多巧合。主控官指曾蔭權故意隱瞞,形容本案是一個關於貪婪的故事。

主控官認為本案涉及秘密、隱瞞及掩飾,提及被告曾蔭權是故意隱瞞他與黃楚標的關係,入住黃旗下公司所持的深圳東海花園物業,以及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替他做室內設計而建議提名對方授勳。

主控官指出,曾蔭權與黃楚標之間是一個賄賂交易,當時雄濤廣播想要數碼廣播牌照,而曾蔭權則想入住深圳豪宅,於是作出對黃有利的決定,更指這個裝修待遇完全是因曾蔭權是特首。

控方表示,不會同意辯方指租住大宅一事屬正當商業協議,所有事均只是巧合之說法,質疑會否這樣巧合,剛好曾氏夫婦開始尋居所作退休之用,而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剛好打算把東海花園的會所轉作住宅用途,此時段又剛好是雄濤正跟政府商議交還AM廣播牌照及申請數碼廣播牌照,又剛好曾蔭權決定批准雄濤的牌照申請,剛好曾氏夫婦、黃楚標及雄濤另一股東、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在同一時段身處內地,所有事情均是不幸地同時發生。

主控官續指,辯方或會提出曾蔭權沒有理由接受利益而優待雄濤,因為行政會議只是採納廣播事務管理局的建議,但主控官提到,雄濤並不知政府內部的事,亦無保證申請一定獲批,而明顯地曾蔭權與黃楚標之間是官商勾結,有利益衝突。另外,主控官提到,根據雄濤的財務資料,雄濤為辦數碼廣播,當時涉及的股東貸款逾1億,估計4年至12年的利潤高達逾6000萬元至1.2億元。

至於單位的裝修工程,主控官指,雖然被告聲稱只是短期租住,惟裝修的規格及要求似是長住;並質疑業主會否真的讓租客將兩客套房拆掉而改為儲物室,用作放置被形容為「雞肋」的紀念品, 以又肯按風水師傅的建議作出改動。主控官着陪審團以他們的經驗去想想,會否真有業主出資任由租客意思設計單位?但若租客是特首的話,而特首可作出對有關商人的有利決定,情況或可能發生。

至於何周禮獲授勳一事,主控官指曾蔭權濫用職權,為確保替他做東海花園單位室內設計工作的何周禮獲提名授勳,更向下屬聲稱是因為何周禮對香港青年協會有貢獻,但其實只是掩飾,隱瞞他與何周禮之間的關係。主控官又提到,2011年10月授勳典禮當天,曾蔭權跟何周禮恍如陌生人互不相識,但事實是何周禮正替對方的豪宅做室內設計工作。

主控官強調,授勳及嘉奬制度不是讓特首用以奬勵自己室內設計師的制度,就算何周禮是國際級最好的設計師,惟被告濫用及破壞授勳制度,是行為不當及濫用職權的典型例子。

主控官重申,曾蔭權作為特首、特區最高級官員,擁有特權及背負公眾的信任,行事應以香港巿民整體利益著想,而非只為有錢人及商人。而根據《基本法》第47條及特首就職誓詞均提到,行政長官要廉潔奉公及盡忠職守,特首並非可凌駕法律之上及要問責。主控官又提及,事件曝光後,曾蔭權在電台節目稱自己是「陽光下做事」,要做到「比白更白」。惟曾蔭權是雙面人,在公眾前擺出很有誠信,但私底下卻與黃楚標有關係,並且隱瞞該關係,在行會處理雄濤相關申請時,沒有作出申報。

曾蔭權和太太今天一同離開法庭。梁瑞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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