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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李國寶與曾太的35萬元 若無關係「是個駭人巧合」


曾蔭權案其中一個關鍵,是控方指曾蔭權太太收取從雄濤股東、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的35萬元。主控官作結案陳詞時提到,辯方或指稱,李國寶兌現的35萬元現金,與曾太存入銀行戶口的35萬元現金毫無關係,若事實如是,是「一個駭人的巧合」,並着陪審團去想,為何要以現金交易?答案是要掩飾資金的來源。

控方指於2010年7月16日當天,正值政府就數碼廣播牌照進行諮詢期,沒有人知道諮詢結果,而當日早上9時20分一張由李國寶開出的支票被兌現,35分金鐘後、即9時55分,曾太把35萬現金存入與丈夫的東亞聯名戶口。

主控官David Perry指,辯方或指稱,李國寶兌現的35萬元現金與曾太存入銀行戶口的35萬元現金毫無關係,但這實在是「一個駭人的巧合」,並着陪審團去判斷,這是否有可能發生的巧合。

主控官又問陪審團,有沒有經驗試過帶35萬元現金到銀行存款,並反問為何要以現金交易?為什麼李國寶不把支票直接存入銀行戶口?主控官稱,以現金交易可以掩飾資金來源,使人無法追查,但本案中,廉署卻成功追查到該筆現金。

主控官另問陪審團,35萬元這個銀碼在本案中是否似曾相熟?答案就是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收取的服務費35萬元。主控官又提到,雄濤一名股東要支付35萬元,另一名股東就兌票35萬元。

主控官David Perry今天結案陳詞。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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