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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小販 等於消滅香港


(筆者按:15年前的舊文,今天仍然合用!)

為什麼小販政策只是公共衛生政策而不是中小企政策?為什麼大企業大財團可以在街上賣信用卡賣寬頻賣樓,普通小市民不可以?

香港的小販政策真的很奇怪。
香港政府把小販定性為「社會的害蟲」,小販政策的目標是把小販完全消滅,以前是兩個市政局一方面成立小販管理隊,專門消滅小販,現在則是小販管理隊變身食環署;政府另一方面更透過不發牌、強迫上樓的方法,把街邊的大牌檔、有牌的流動小販、路邊的雪糕車、公園門口的雪糕電單車趕盡殺絕。

隨著持牌人年老交還牌照後,雪糕車在香港已幾近絕跡。《蘋果日報》照片

為什麼政府對小販有這樣的偏見?政府認為小販不衛生、影響市容,但它們有充分的理據支持嗎?

為什麼小販政策只是公共衛生政策而不是中小企政策?為什麼大企業大財團可以在街上賣信用卡賣寬頻賣樓,普通小市民不可以?

政府每年花錢拍宣傳片、印海報,醜化小販,但路邊小販真的是這樣可怕嗎?很多香港人像我一樣天天都在街上吃碗仔翅、雞蛋仔、咖喱魚蛋、釀豆腐……我們何曾因此食物中毒呢?

過去十多年,在政府的減絕小販政策下,我們已先後失去了擺花街、雀仔街、廣東道玉器市場和大量富有香港特色的大牌檔和小商店,曾經吸引大量遊客的摩囉街和荷李活道二手市場,猶如死城。

小販與民主息息相關

若果我們回顧香港的歷史,回顧生活在香港的經驗,就可以發現,小販在我們的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小販為低下階層提供就業機會;小販為低下階層提供價廉物美的貨品;小販為香港的城市文化創造出不同的社區特色;小販為香港的旅遊業提供不同的旅遊景點。

我常常覺得很奇怪,為什麼香港政府會採取一種滅絕小販的政策方向?從前負責制訂小販政策的是兩個市政局,負責執行的則是兩個市政總署下的小販管理隊。八十年代中期,香港曾進行一次有關小販政策的檢討,制定了滅絕小販的方向,而從過去十多年的經驗來看,這套滅絕政策對香港沒有好處,尤其在目前經濟低迷、旅遊業低迷、低下階層面對重重困難的時候,這種滅絕政策更令低下層市民的生活雪上加霜。

從經濟效益角度看,每年花費數以億計的公帑在小販管理隊身上,雖然製造了就業機會,但也消滅了為數不少的就業機會,也減少了低下階層的「為生」機會。從城市文化、旅遊業角度看,滅絕小販政策嚴重破壞了香港多元文化的特色,以及多年來已建立起來具香港特色的旅遊景點。所以,目前的小販政策必須進行全面檢討。

城市建設引入小販區概念

首先,我們必須從宏觀的角度看待小販政策,不應將小販政策簡化為市容和衛生問題。我們應從經濟效益、基層權利、旅遊業和城市文化發展四方面來看,重新為香港的小販政策定位。我們應該視小販為推動社會發展的一種健康力量,重新檢討小販管理隊的角色與功能,例如小販管理隊穿著的好像是紀律部隊的制服,但又不受紀律部隊條例的規管,又例如執行任務時的態度常常給公眾以強凌弱的形象。

我提出重新檢討小販政策的目的,並不是鼓吹無政府主義,任由小販自由放任的發展。我只希望香港未來的小販政策從更人道的方向、更符合香港長遠利益的角度出發。其實,世界各大城市都有不同的小販政策,但從來沒有像香港一樣以滅絕小販為目標。這些城市都會把小販定性為社會發展、經濟發展的一部分。那麼,香港未來的小販政策應從何處著手?

上環大笪地是香港地方特色。網絡照片

城市設計、舊區重建、公屋設計、發牌制度是執行小販政策的重要工具。在城市設計方面,應該引入小販區的概念,或者在一些人流多的地點,例如地鐵站出口附近設立小販區,讓小販在規管下經營;或重新引入以前上環大笪地的做法,設立大型小販區;或在一些公共空間例如公園,設立小販區;又或者於假日期間在一些街道設立小販專用區。

重建多元城市景觀

舊區重建政策更應汲取雀仔街和花布街重建失敗的經驗,重新設立一套配合舊區的概念,保留富有社區特色的小販區,並改善其基礎設施。在公屋設計方面,應重新引入大牌檔和小販區的觀念。目前中央冷氣式的商場,租金貴,又常常被大集團壟斷。舊屋邨的社區特色在新屋邨裡完全看不到。發牌制度應從更靈活、務實和公平的角度出發。消滅雪糕車、消滅街頭流動小販的做法,既不人道,也破壞了香港活潑多元的城市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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