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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引林鄭月娥指曾蔭權是榜樣 「現時情況下她會慎言」


曾蔭權今天笑着和太太離開法庭。梁瑞珮攝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隨着辯方今天完成結案陳詞,主審法官陳慶偉表示,將於下周二開始指引陪審團,預需時一天半,陪審團將於周四早上退庭商議。辯方結案陳詞時,反駁控方指稱曾蔭權是「雙面人」,並引述特首參選人林鄭月娥早前證供,稱曾蔭權是她公僕生涯的榜樣。辯方並向陪審團表示,曾蔭權已年屆72歲,服務香港45年,明言「他的命運就在你手上」。

代表被告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作結案陳詞,對於控方指稱曾蔭權是「雙面人」,她引述控方證人的證供反駁,提到特首參選人林鄭月娥形容曾蔭權是她任公僕生涯的榜樣。Montgomery表示,這句說話十分重要,在現時情況下,林鄭月娥會慎言,要將自己同刑事法庭上犯人欄的人聯繫一起,不是輕易所說。而另一證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謝曼怡則形容曾蔭權直率及有主見,有時會為自己的過份反應而道歉。

辯方指出,曾蔭權擔任公職45年,曾任多個高層職位,包括行政長官、政務司司長及財政司司長,無論是過去或將來都沒有意圖利用職位謀取利益,即使退任後也沒打算加入商界,在任特首時為避嫌而不買物業,並反問陪審團為何曾蔭權會在結束其公職生涯前貪污而損害自己的聲譽。辯方另提到,《防止賄賂條例》第4於本案發生前兩年修訂,當時曾蔭權仍在任特首,經修訂後始適用於行政長官,如果曾蔭權接受利益,他正正可能會入獄。

對於控方指曾蔭權貪婪及「雙面人」,辯方重申根本沒有證據可證明,亦沒有證據可證明有動機要去接受利益;而曾蔭權沒有申報利益,只是輕微的錯誤判斷,只是一個過失,不致嚴重至構成刑事罪行,受到法庭懲罰,而本案沒有貪污或行為不當。

辯方完成陳詞前特別向陪審團提到,曾蔭權已72歲,5年前才退休,退休前一直服務香港,並稱「他的命運就在你手上」,提醒陪審團只可根據證據作出事實裁斷,並非基於猜測及假設,而控方的案情根本沒有證據支持,陪審團應裁定曾蔭權面對的3項控罪全部不成立。

主審法官陳慶偉表示,將於下周二開始指引陪審團,預將於下周四早上退庭商議,不知道陪審團會否需要過夜,建議陪審團可帶同個人清潔用品及內衣褲等,笑稱雖然司法機構會可他們提供相關用品,但始終自己的會較舒服。

辯方陳詞時提出6點撮要:

1.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租屋一事與雄濤發牌有關,控方經過5年調查,都未有證據可證明兩者是有關連

2.於2010年時,曾蔭權夫婦已付租金予東海一方,如果是貪污,為何是受賄賂的人要付錢

3.於2010年時,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已從鄭經翰得知涉案大宅的業主是黃楚標,而曾太亦有告知何周禮大宅是短暫居住

4.何周禮的設計工作安排及曾太對裝修的要求,何的公司及東海一方均知道,從來不是秘密;而2012年,曾蔭權自願上電台自爆租屋一事,根本完全不是秘密

5.即使陪審團認為曾蔭權應就租屋一事向行會作出申報,但曾蔭權只是作出一個錯誤斷判

6.何周禮獲授勳是基於他對公眾的貢獻,沒有證據指提名人需作申報。根據時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及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證供均指,何最終獲提名是基於何對公眾作出的貢獻

 

曾蔭權做醫生的大仔曾慶衍 (中)、細仔曾慶淳 (右)、胞弟曾蔭培 (左),今天也有到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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