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67歲姓胡的內地婦人,2015年因交通意外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療,其後轉至九龍醫院,入住公立醫院長達3年多以來,一直拖欠醫療費用,被醫管局入稟追討逾600萬元,案件引起公眾關注。
根據醫管局向眾新聞提供的資料,過去5年,每年平均有6,650宗非符合資格人士未收回款額的個案,醫管局每年平均註銷金額高達4,662萬元。
非符合資格人士「走數」個案的宗數及金額浮動,未見明顯上升或下降的趨勢。不過,若計算各年「走數」個案平均註銷金額,最近3年則持續錄得增幅,由2015/16年度平均每宗註銷金額5,676元,上升至2017/18年度的7,659元。
公立醫院非符合資格人士「走數」數字
| 年度 | 宗數 | 註銷金額 | 每宗平均註銷金額 |
| 2013/14 | 5414 | $3160萬 | $5837 |
| 2014/15 | 6088 | $5980萬 | $9823 |
| 2015/16 | 7329 | $4160萬 | $5676 |
| 2016/17 | 7942 | $5050萬 | $6359 |
| 2017/18 | 6476 | $4960萬 | $7659 |
醫管局表示,會優先為符合資格人士提供服務,同時也會為非符合資格人士提供緊急治療服務。就非緊急醫療服務方面,醫管局只會在不影響為符合資格人士提供服務的情況下,為已支付憲報刊載有關收費的非符合資格人士提供服務。
根據醫管局醫療收費資料,「符合資格人士」包括:
- 持有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177章) 所簽發香港身份證的人士,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
- 身為香港居民的11歲以下兒童;或
- 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認可的其他人士。
上述類別以外的病人,都屬於「非符合資格人士」,使用公立醫院服務時,需要支付較高的醫療費用。以住院費用為例,符合資格人士每天收費為100元(療養 / 復康、護養及精神科病床)或120元 (急症病床);非符合資格人士入住精神科醫院每天收費2,340元,普通科醫院則需5,100元,深切治療病房每天住院費用更高達2.44萬元。
前線醫生聯盟副主席蕭旭亮接受眾新聞查詢時表示,非本地人到公立醫院求診的成因繁多,包括車禍、中風、心臟病等。他提到,外國人如有事入院,所屬國家的領事館一般會盡快將其接走,護送回國。據蕭旭亮觀察,長期入住公立醫院的非本地病人之中,住院3至6個月的個案各個國籍都有,而住院期以年計的則以內地人為主。他分析指,非符合資格人士平均註銷金額上升,反映各個案的住院期增加。
蕭旭亮知悉,最長時間的非本地人住院個案,是一名失去行走能力的內地病人,該病人入住公立醫院逾10年,住院期內獲得香港居留權,及後轉至一間本地院舍。他表示,不確定該病人有否「走數」,但非符合資格人士長年住院涉及龐大醫療費用,料病人未必有能力承擔。

不過,蕭旭亮指出,若以住院期計,公立醫院「院霸」仍以持有香港身分證的病人佔多,估計佔逾九成,例如長者入院接受治療後,即使身體情況已趨穩定,家屬仍拒絕將其接出院,原因包括子女要上班,未能在家照顧長者;未能聘請到合適的照顧者;尚未輪候到院舍宿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