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英雄孔琳琳大媽,被英帝國檢控 ,她不出庭 ,英帝馬上通緝, 現在變成——逃犯了 ,不知英國要不要向我們的777學習——「堵塞這個法律漏洞」?
大媽蹤何處 ?她可能是孔子的後人, 所以躲在英國某孔子學院中,或者由戰狼護送, 坐潛艇已經——「送中」啦。

其實孔大媽衰的 ,只是common assault ,未必要入冊。如果呈上法庭——例如她阿仔在英國讀書失敗,導致佢老母情緒失控,作為求情原因,可能也只是判社會服務令,去西敏寺掃掃樹葉 ,就了事啦。現在變了逃犯,被鋤多條罪,把整單案件搞得越嚟越串。當日咁爽手掌摑漢奸走狗 ,今日卻冇膽上法庭,當英國法律冇到,大陸佬不是常掛在口要尊重當地法律的嗎?
在香港,老共這一次,是下了大陸用語的——「死命令 」,一定要通過送中例。保皇黨 、特府、大公報、中聯辦官猿全部爬出大叫,特赦生意佬也要光速通過這條例,原因就係人都知啦,又一次夾硬嚟 。在英國就不尊重法律,在香港其實更不尊重法律,把口就日日講依法治國, 其實就偷食加暗渡陳倉,砸爛法律的思維方式根本和文化大革命時毫無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