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罰兩皮嘢 !?
網民當然狂抽水 ——「罰兩萬蚊咁貴﹗不如上訴啦﹗可能摵甩埋條罪,兼有堂費收㖭﹗」
據說差人犯法要 ——「受雙」,即是話 ,差人知法犯法,比平常人犯相同罪罰雙倍,「受」多幾碌。那麼潘老伯已經「受雙」的話,平民就只罰一萬,嘩!新界僭建佬,今日人人奔走相告、歡喜若狂 —原來我層老僭村屋,也可能只罰一萬!今晚狂隊啤慶祝 ——「阿叔畀多加壹二千蚊貼士,萬二蚊,唔使找啦 !」
這件案的荒唐在,潘老伯以及「香港十大傑出婆婆」之一的僭建驊,都是在這方面法律和建築界行業之中的「頂爺」「頂婆」——竟然話自己不知什麼叫做僭建!?頂婆還冇罪?

那麼,佔中九子,可不可以也說,我不知什麼叫做佔中,我不知什麼叫做阻街,我不知什麼叫做「煽惑」?﹗
對佔中九子 ,絕不寬鬆——刮盡所有古靈精怪的老坑法例,也要拳拳到肉,務求把九子告到甩褲——通櫃 、入獄,才能發洩老共、 689之恨?
明天早上西九龍法院3號法庭見,入唔到庭就在Escalator旁邊有位坐,或企。很多老師還在放 Easter ,你們會帶學生去上一堂通識課嗎?明天會不會——九子每人也只是罰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