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傍晚的急症室,比平時「熱鬧」。除了常見的長者和小孩外,還有少見的年青人。這幾位十多歲的年青人,他們一臉稚氣,頭部或手腳纏著绑帶紗布,部分衣物更沾染點點血跡。另外,急症室內的警察人數也較平日多,等候大堂有四五個,診症病床附近又有四五個。看著受傷的年青人和執勤的警察,不禁想起那些年的毅進學員。你們當年也是一臉稚氣地入讀毅進課程,過了一年非一般的校園生活,畢業後大多投身社會,當中不少成為警察,負責保障全港市民的安全。作為當年的老師,實在後悔沒有好好教導你們!

老師後悔沒有告訴你們,有關「對人的尊重」。
記得有一次外出參觀,有學員因貪玩好奇,意圖打開一房門。由於學員沒有成功開門,加上意圖打開的是一間沒有病人或重要資料的「吉」房,醫院負責人亦只是當眾薄責學員的「輕佻」,沒有追究甚麼責任。不過,事後老師當然被醫院負責人興師問罪,但眼見你們已被人當眾教訓,早已「一臉死狗」。老師只以衛生、安全、私隱等一大堆理由及道理,嚴正提醒大家下不為例,忘記提醒大家「對人的尊重」。
老師後悔沒有告訴你們,有關「暴力會製造更多問題」。
記得有一次,數位學員因小事爭執,初則口角,繼而動武。除了有學員受傷,亦有課室設備損壞。在處理學員傷勢及疏導學員情緒後,一眾學員亦接受一系列的責罰(如罰站、寫悔過書...),並需要協助「還原」課室。不過,老師卻忘記藉此教導學員,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只會製造更多問題。

老師後悔沒有告訴你們,有關「衛兵英格」的故事。
1992年2月,衛兵英格開槍射殺了攀爬柏林圍牆的青年,並因此被受到當時的上司嘉許。但在德國統一後,他被送上柏林法庭受審。他的律師曾以士兵只是執行命令,沒有選擇權利作為辯護,但是沒有被法官接納。法官解釋:「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才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老師忘記告訴你們,良知才是在這個世界上最高的準則。

那些年的老師自以為你們在傳統的教育體制下,早已受夠師長的指令和責罰。老師希望在毅進課程這個較寬鬆的體制下,你們可以得到更多鼓勵和包容,好好享受這一個可能是你們最後的校園生活。老師亦希望多一點鼓勵和包容,可以令你們對自己,以及身旁的人和事多一點信心和信任。可惜,老師錯了!那些年的毅進學員,對不起!老師當年没有好好教導你們!老師後悔沒有告訴你們,你首先是一個人,其次才是你的職業所賦予的身份;無論你是警察、記者或社工…每個人也應該尊重其他人,並謹慎對待其他人的生命。老師亦後悔沒有告訴你們,暴力是不能解決問題,一時的暴力或可抑止現狀,但同時醞釀日後的大爆發,甚至製造更多問題。老師更後悔沒有告訴你們,良知才是一個人最重要的價值…
那些年的毅進學員,如今早已長大成年,老師沒甚麼可以再教你們,只有一句提醒:「即使我們與「惡」距離再近,也不要離「善」太遠!」想起你們那種「錯就會認,打就企定」自以為「雷氣」的「儍氣」,老師還是相信大家有能力自行學「好」,不會一直「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