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文:曹綺雯】
這段日子,社會紛紛擾擾。成人的世界固然橫刀橫槍,孩子看這個世界,也青紅皂白亂作一團。
老師一直教孩子們以禮待人,要學會包容和尊重。但每天電視鏡頭前,正反意見的人都惡型惡相,互相指駡。
我們不是住在一個文明的地方嗎?為什麼整個議會像個戰場,眾人文攻武略,不像個講道理的地方?
警察不是「正義」的代表嗎?為什麼會被人粗口辱罵;而辱罵警察的人,又被稱為「正義」之士?是警察執法不公的結果嗎?是粗鄙文化過度膨脹嗎?誰對?誰錯?啊,好混亂!
老師費煞思量,不知如何向孩子們解釋。只能告訴他們其中一個事實:這不是一個常態的社會!既然是一個非常態的社會,就不能以常理去判別是非。表面行為的對錯,不能謬然就判定它的對錯,必得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看透徹主事者的內心動機,才可判斷這行為是否逼於無奈──非常時期不得不使用非常手段。
孩子也許追問:到底什麼時候,才可以合理地「出招」,使用「非常手段」呢?這問題不容易回答。到底「忍無可忍」的底線若何?不可一概而論,必須以事論事。恐怕誤了孩子,一不留神,他們過了火位,動輒認為必須以「非常手段」處理事情──所謂「過激」。這又衍生另一問題。
事實上,異態,應該是另類的,偶爾發生的。那麼,事情應該還可以「經常」循常規處理,大家心平氣和地理性解決問題。可是,假如事無大小,不去爭取,不大膽發聲,就被強權壓抑下去,正義不得伸張,那「異態的社會」就會變成了「常態」,成為整個社會的大氣候,孩子看到的,都是正義的「非常手段」,那孩子怎能相信以禮待人,包容和尊重,正義,和諧,本是應該持守的基本態度?
此刻,深感老師們責任重大,他們不但要教導孩子常態的處事方法,迫在眉睫的,還要教導他們辨識非常時期,如何不得不使用非常的手法。至於怎能不墮進另一網羅,凡事走向極端,處處懷疑,事事陰謀論,認為一切事情必以非常手法方能成就,那又是另一場智慧的思辨。
作者註:本文2013年8月曾在《號角月報》刊登,重閲覺得今天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