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高威】
作者是現職記者,從事新聞工作30年
林鄭昨天見記時說,特赦最近反送中的示威者,是違犯香港法治精神。
是嗎?
但如果她治下的社會,警員大規模地、長時間地公開違犯警隊自己所定下的警察通例,即在行使警權,拒絕展示委任證或刻意隱藏警員編號。
這樣特首治下的社會,大家會相信仍有法治嗎?
香港實行普通法,整套普通法,都是過去百多年英治下,由英國引用到香港。
一九七二年英國北愛爾蘭發生軍人血腥鎮壓民眾的慘劇,即Bloody Sunday,造成十四死十四傷。
自此,北愛陷入低度城市游擊戰狀況。英國本土,包括時任首相戴卓爾夫人都成襲擊目標。
到一九九八年,英國政府、愛爾蘭政府及各有關派系、政黨,達成和平協議,即The Good Friday Agreement。
終於,近三十年的武裝對抗,英語世界中被稱為The Troubles,算有了個終結的開始。
但這場造成三千五百多人死亡、四萬七千多人受傷的武裝衝突中,英國政府已經拘捕、監禁及通緝了大批涉及武力衝突的各派人物,如果不提早釋放他們或解除對他們的通緝令,即進行特赦,好明顯,北愛和平不會出現。
結果,幾百名過去被視為「恐怖分子」或「暴徒」的各派人物,從監獄中被提早釋放。

其中一人叫 Patrick Magee,又稱 Brighton bomber。他於一九八四年,在英國南部一個渡假小鎮的酒店,策動一個炸彈襲擊。
這炸彈襲擊是針對當時執政保守黨在酒店內舉行的會議,其中主要對象是想炸死參加會議的首相戴卓爾夫人及其內閣成員。
結果,首相戴卓爾夫人逃過一劫,但亦造成五死三十一傷。
一九八五年,Patrick Magee 被捕,翌年被判八次終身監禁。
至一九九九年,在the Good Friday Agreement下,被提早釋放。
早在雨傘運動時,不少有識之士已向港府作出「政治問題,政治解決」的呼籲。
但由梁振英至林鄭月娥都選擇政治問題,法律解決。
究竟,只有七百七十七票選出來的林鄭月娥懂得普通法下的法治精神?
還是普通法的起源地,英國更懂得法治精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