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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棍加料?警澄清疑似鐵環為膠索帶 三大疑點未解答 


左、中為警方提供相片,右為港台新聞截圖。

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在周六元朗清場行動臨近完結時,走入元朗西鐵站揮棍打人,有傳媒發現,一名速龍小隊警員的警棍上懷疑加裝鐵環,以增加殺傷力。警方今日作出澄清指,該名警務人員使用的警棍尾部繫有膠索帶,用以固定警棍尾部的繩。由於他在使用警棍時繩子鬆脫,令膠索帶由警棍尾部滑到警棍前方,因而引起誤會。

民權觀察發新聞稿稱,認為警方的說法未能令人信服,警察提供的相片與記者拍攝的新聞圖片並不相符。又認為警員用膠索帶固定警棍的繩是莫名其妙,而膠索帶的扣屬硬物,套在警棍上並擊中人體時會增加額外傷害。促警方應交代該警員當天有否使用警棍攻擊在場的市民或示威者及有否令人受傷。

眾新聞綜合以下三大疑點:

1. 與其他警員比較,為何只有該名警員的警棍繫有膠索帶?

2. 該名警員所用的警棍尾部的繩,已經套在手腕上,膠索帶有何作用?

3. 警方相片中的警棍,是否該名警員實際上所使用的警棍?

眾新聞向警方查詢為何只有該名警員的警棍尾部繫有膠索帶,以及所加設的膠索帶,是否屬於警方購置的裝備、有否經過警方批准。截稿前未獲回覆。

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在周六元朗清場行動臨近完結時,走入元朗西鐵站揮棍打人,有傳媒發現,當時一名速龍小隊警員的警棍上懷疑加裝鐵環,以增加殺傷力。警方今日作出澄清指,「該名警務人員使用的警棍尾部繫有膠索帶,用以固定警棍尾部的繩。由於他在使用警棍時繩子鬆脫,令膠索帶由警棍尾部滑到警棍前方,因而引起誤會。此外,亦有網上言論就該名警務人員的身份存疑,警方證實該名人員是現職警務人員。 」

民權觀察發新聞稿稱,認為警方的說法未能令人信服,警察提供的相片與記者拍攝的新聞圖片並不相符。民權觀察指,警方提供的相片顯示索帶與警棍之間有空隙及索帶上的扣是一致地排列;而根據記者拍攝的新聞圖片,該環狀物或膠索帶則是以完全索緊的狀況扣在警棍的未端,索帶與警棍之間沒有空隙,索帶的扣並以不規則的方式排列。

民權觀察又指,警棍的繩是讓警員套在手中以避免使用警棍時飛脫,警員用膠索帶固定警棍的繩是莫名其妙。在當日的新聞片段中,亦未見有其他警員作出類似做法,而膠索帶的扣屬硬物,套在警棍上並擊中人體時會增加額外的傷害,包括割傷受襲者的皮膚及將警棍的衝擊力集中在索帶的扣上。警方應交代該警員當天有否使用警棍攻擊在場的市民或示威者及有否令人受傷。

民權觀察促警方交代新聞稿內的警棍及膠索帶的相片是事後重新製作,或是該名警員在當日所使用的警棍及膠索帶。以及交代該警員當天有否使用警棍攻擊在場的市民或示威者及有否令人受傷。若警員擅自改裝警棍以增加武器的殺傷力,該行為實屬非法,而使用改裝警棍攻擊他人屬行使非法武力,可能觸犯《刑事罪行(酷刑)條例》(第427章)第3(1)條的酷刑罪,或《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17條及第19條的嚴重傷人罪。民權觀察表示會就事件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及向監警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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