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前元朗,本來是可以免於牽涉入遊行示威的地方,但自從7月21日元朗恐襲發生後,元朗不再安全。兩個月後,同樣是元朗、同樣是二十一日、同樣是周末,七月和九月的二十一日,警隊執法標準截然不同,再一次讓市民看到所謂一視同仁的警隊是怎樣地進行有差別執法,亦再次提醒香港人為何需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隊的濫權濫捕。


9月21日,元朗西鐵站附近有人聚集起哄,佔據馬路及縱火,更向警車投擲汽油彈,故此防暴警察在元朗大馬路民居附近施放多枚催淚彈。林鄭月娥、李家超、盧偉聰、還有警察公共關係科代表會叫這些行為做天經地義的執法行動。那麼7月21日,有大批白衣狂徒在在同一地點元朗西鐵站手持攻擊性武器無差別攻擊手無寸鐵的市民呢?林鄭月娥的金名片香港警隊,你們去了哪裏?為何沒有在西鐵元朗站內施放催淚彈驅散白衣狂徒,為何沒有用布袋彈和胡椒噴霧近距離攻擊恐怖分子?這些行為你們都在葵芳站和太古站做過啊!既然在這兩個車站也可以施放催淚彈及在近距離用胡椒球攻擊示威者,為何你們不去一視同仁,以相同手段對付元朗西鐵站的白衣狂徒呢?
9月21日,一名73歲的守護孩子成員遭到警方不合理對待,警方的勇武行為究竟什麼時候會用作對付市民,什麼時候會選擇卸甲,跟所謂的市民打成一片呢?73歲的老人家就被不禮貌對待,手持菜刀、鐵通、藤條的白衣狂徒就跟警方成員談笑風生,握手搭膊頭是基本禮貌,有人襲擊記者後不但沒有被拘捕,更可以跟隨防暴警察在大街上橫行無忌,更被官方媒體盛讚為與警隊一同維持香港治安的團體,所以在街上潑汽油、 手持菜刀斬人、破壞元朗站鐵閘、在元朗站對市民無差別攻擊會得到警隊優待。
9.21元朗晚上:守護孩子的兩位老義工,被警察射胡椒噴霧
9.21元朗白天:清拆西鐵站連儂牆的人士獲警察設防線保護用警車送車
同樣位於新界西的屯門,獲得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集會,在展開後五分鐘便被警方出示黃旗警告,然後當然就是驅散行動。同一天上午,沒有不反對通知書的清潔香港行動,在全港各區製造大量垃圾,同樣也牽涉非法集結,但警方完全沒有任何執法行動。在屯門示威當中,有救護員被警方拘捕,更被要求面壁及屈膝大肆侮辱。至於同一天參加清潔香港運動非法集結人士呢?就獲得警方護送離開,情況就似上次光復屯門行動中的大媽,獲得元首級的待遇。至於7月21日元朗恐襲,大批白衣狂徒也在警車附近施施然地離開,附近警員從來沒有執法的打算,更別說像對待救護員一樣要求白衣狂徒面壁屈膝及鎖上手帶,相反更有人擘大眼講大話,聲稱在元朗南邊圍看不見有人手持攻擊性武器,當然也沒有抄低所有人身份證,但在上次的和你塞行動,警隊就在中環碼頭抄低所有落船人士身份證。


7月21日元朗恐襲絕對是香港警隊成立以來的最大污點,可怕程度跟當年的貪污收規毫無分別。當日數以百名白衣狂徒在元朗對手無寸鐵市民進行無差別攻擊,但到目前為止只有極少數人被拘捕及起訴。即使部分人士在7月20日已經向傳媒公開披露要入元朗睇好戲,更被拍攝到有份參與元朗恐襲,但相關人士依然可以逍遙法外。兩個月後的今日,示威者變得更勇武,警隊也一樣。 7月21日,元朗所有警察比縮頭烏龜更垃圾, 公然與黑社會勾結。9月21日,整個新界西的警隊成員突然勇武起上來,不但對示威者使用武力,就算是八十二歲老人家及義務救護員也一樣。所謂警隊執法天經地義,原來只在個別情況適用。元朗白衣狂徒、荃灣刀手、北角福建幫,警隊原來是全力支持他們的犯法行為。既然當年警隊貪污情況猖獗,可以成立廉政公署進行獨立調查,挽回警隊的聲望;為何今天警隊濫權濫捕,卻不可以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甚至是像廉政公署 一樣擁有獨立調查權力的機構,去監察警隊的運作?如果成立了獨立調查委員會,會令警隊成員無法在毫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執法,廉政公署恐怕亦在今天需要立即解散,因為廉政公署的成立,就是因為警隊當年犯下彌天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