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日,為香港的公眾假期之一。七年前的十・一,發生了南丫海難,39人罹難;七年後的十・一,由於林鄭政府繼續拒絕正面回應撤回送中條例以外的四大訴求,更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察在這幾個月以來濫用暴力的行為,再加上警方又再對民陣所發起的十・一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全港各處皆出現了群眾自發的集會和遊行。
正當全港各區出現集會時,竟有一名警察在荃灣以實彈近矩離對一名中五男生開槍。以往警方在集會中進行鎮壓,基本上從未試過以實彈射向示威者,頂多就是以催淚彈、布袋彈等非致命武器進行鎮壓,實彈則只會用在「對天開槍」作警告。今次中彈的男生,幸好沒有傷及心臟,吉人天相,成功擺脫生命危險,但警方以可致命的實彈鎮壓示威者,已經象徵着警察濫用暴力進入了無可挽救的階段。
正如資深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先生所述:「中五生雖然在在攻擊警員,但武器只是棍棒,警員有提夠防護裝備,並非有即時生命危險,這是非合理使用武力,可構成過失殺人罪。此事非上法庭不能服眾。」涉事警員的行為,已極明顯地違法。
作為警隊權力來源的中共政府和香港政府,當然對香港人近月所受的一切災禍,從香港人受的每一顆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彈到實彈,到每一位因這場運動而殉難的香港人,負有最大的責任。中共政府和香港政府多年來的惡劣管治,直接及間接地導致了七年前的南丫海難以至七年後的實彈鎮壓。
然而,中共政府和香港政府對事件有着最大的責任,卻絕並不代表於前線虐待香港人的警察可以借此開脫,警察有權手下留情,根本不可以通過服從命令作為助紂為虐的藉口。警方打開了以實彈攻擊示威者的潘朵拉盒子,我們可以合理推斷將來必定會有更多類似事件發生。作為警務處處長的盧偉聰,竟然仍在記者會中稱警員做法合理,充份反映警察這個群體已經再沒有任何的自省能力。要解決現今警察濫暴的嚴重問題,單靠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已經毫不足夠,只有將所有涉及犯法的警察拘捕,同時解散警隊,重新設計警務制度,才可處理現今的窘況。
七年前那天的海難,已成港殤,到七年後今天的鎮壓,再添港殤,願香港人今天所面對的黑暗,能成為將來破曉來臨時的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