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布,在10月1日單日使用約1,400發催淚彈、900發橡膠彈、190發布袋彈、230發海綿彈;共開6發實彈,並曾使用水炮車;在示威現場拘捕多達269人。以單日計,10.1警方的槍彈用量及拘捕人數,均為反送中運動自6月以來的新高。
警方在荃灣大河道近距離向一名中五男生左胸開實彈,男生一度危殆。除了這一槍外,警方在昨天的記者會上披露,10.1當天有警員在荃灣沙咀道、黃大仙沙田坳道,曾在相距約15米向示威者方向,開實彈共3發,未有打中人;另有兩發鳴槍示警。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於10.2凌晨見記者時指,警方在10.1共開6槍實彈:荃灣大河道一槍、荃灣沙咀道一槍、旺角向天開兩槍、黃大仙沙田坳道一槍,尚有一槍未有交代位置。他表示,除了大河道一槍外,其餘五槍未有造成傷亡。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昨日記者會上,修正盧偉聰的說法,指警方當日在荃灣沙咀道開了兩發實彈。他提到,在荃灣大河道、荃灣沙咀道、黃大仙沙田坳道及龍翔道一帶、油麻地4個地點均有警員受襲並開槍。據謝振中描述,警員在荃灣沙咀道、黃大仙沙田坳道及龍翔道一帶、油麻地開槍的情況如下:
荃灣沙咀道(2發):衝鋒隊到現場作掃蕩工作,期間有「暴徒」向他們擲汽油彈,他們曾向「暴徒」發射一粒橡膠子彈,打中該名「暴徒」,而「暴徒」沒有停止衝前,所以警員在大概15米距離,向「暴徒」方向開實彈,但打不中對方;另一名「暴徒」在類似的位置向該名警員擲汽油彈,他開了另一槍實彈,同樣打不中。兩次「鳴槍」後,所有「暴徒」離開,沒有人受槍傷。
黃大仙沙田坳道及龍翔道一帶(1發):10.1下午4時半,現場有嚴重的縱火事件。警員處理縱火期間,有「暴徒」向他們擲磚頭及汽油彈,警員連頭盔及防毒面具都被打甩,他們後退時也被「暴徒」擲汽油彈及不同的雜物,故警員在距離15米曾向「暴徒」方向開一槍,打不中對方,沒有「暴徒」受槍傷。
油麻地(2發):有警員落車「打交通」時,被接近100人圍毆,有警員落車拯救同袍,有同事鳴槍示警。後來「暴徒」離開,警員亦上車離開。(謝振中未有提及警員在油麻地鳴槍的次數,盧偉聰曾指在旺角向天開了兩槍)

謝振中指出,在10月1日的行動中,警方在現場共拘捕269人,包括178男、91女,年齡介乎12至71歲,罪名包括藏有攻擊性武器、非法集結、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他未有提及有人涉及暴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