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新聞 Logo
眾新聞 CitizenNews
眾聞

聶德權:如有嚴重違法暴力事件、騷亂可押後區選 已預留12月1日作後備投票日


特區政府首度引用被視為「殖民地惡法」的《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今日凌晨零時起生效。外界猜疑港府引用《緊急法》押後或取消原定於下月24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政府已因應近期發生的事而作出危機預案,預留12月1日為後備投票日。如發生嚴重的違法暴力事件、騷亂或危害公眾安全的事故,影響到競選活動或投票,便可啟動機制處理押後選舉。

香港眾志黃之鋒周五(4日)報名參加2019年區議會選舉。黃之鋒facebook影片截圖

在周五的記者會上,特首林鄭月娥回應會否押後或取消區選時表示,區議會選舉提名期由即日(4日)開始,政府沒有停過提名期,她們特別熱切希望今次區選能夠在公平、公開、公正、順利的環境下進行。根據選舉事務處數字,提名期首日收共接獲324份提名表格,包括香港眾志黃之鋒、立言香港張秀賢、思政築覺關兆倫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隨後補充指,政府正全力進行區選的籌備工作,並會盡一切努力,爭取區議會選舉可以按照相關法例順利舉行。因應香港近期發生的事件,政府根據法例作出一些危機預案。他引述《區議會條例》(第547章) 第38條指,有既定條款處理,如發生嚴重的違法暴力事件、騷亂或危害公眾安全的事故,以致在選舉當日候選人及其支持者不能投票或者在之前進行競選活動,可以引用此條例下的機制處理押後選舉。

聶德權續指,如有需要押後選舉,根據法例,新的選舉日期必須為原本投票日後的14天之內,即不得遲於12月8日舉行。當局已預留12月1日,即原本投票日之後的下個星期日,為後備投票日。如選舉未能於12月8日或之前進行,政府須修改《區議會條例》,用法案形式經立法會三讀通過,才可以進一步押後選舉。若法案通過的生效日期和已押後的選舉日期遲於2020年1月1日,即第6屆區議會民選議員任期開始之日,區議會便會出現真空。

區議會選舉原定於下月24日舉行,政府目前預留12月1日為後備投票日。美聯社



請加入成為眾新聞的月費訂戶,長期支持我們的工作。所有訂戶都可以收到我們的「每周時事」通訊 。

月費訂戶網址:hkcnews.com/aboutus/#subscri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