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香港人經歷了不少痛苦,包括23條立法和沙士。2003年亦是香港高官委任制唯一能夠真正實現的一年。當年的梁錦松由於涉及偷步買車的醜聞,最後要提出請辭。那年落台的還有強推23條的葉劉淑儀和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那一年的香港經歷了不少的痛楚,但原來長痛不如短痛,一時間的震盪如果能換回公義,相信香港人是願意的。總比起十年後的特區政府,就算官員犯的錯比起梁錦松更嚴重,但也無須承擔責任。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被揭發家人在施政報告發表前,購入兩個位於深水埗區的物業,聶德權聲稱自己完全沒有參與購買有關物業,由家人完全擁有業權,亦已經向行政會議申報相關利益。有關安排,大家收貨嗎?如果這件事發生在2003年,相信聶德權已經需要引咎辭職。在施政報告公佈後,二手市場變得活躍,部分業主更反價超過100萬或10%。如果有人可以在有關政策公佈前入市,相信已經在暗地裏偷笑。
聶德權應該慶幸的是,早在六年前已經有其他問責官員同樣透過家人操控敏感的物業而無須負責。2013年,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家人於新界東北發展區持有1.8萬呎農地,由於農地所在位置被納入新界東北發展,所以土地持有人可以收取高額賠償。雖然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通過了無約束力議案要求陳茂波辭職,但陳茂波不但沒有落台, 今天更擔任了財政司司長。2012年,陳茂波也被揭發涉嫌經營劏房及有瞞稅,結果陳茂波依然可以置身事外。

16年之間,香港的問責制已經被破壞得體無完膚,由問責變成不問不責。由於前人涉及更嚴重的指控也無需受罰,後人當然可以更明目張膽地犯錯。對呀,所有的交易都已經安排由家人去處理就可以置身事外。既然陳茂波都沒有錯,聶德權也同樣無需負上任何責任吧。這樣的解釋,大家滿意嗎?如果今天梁錦松還是財政司司長,又在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前需要買車,只要交給太太伏明霞代勞就好。因為梁錦松不是汽車擁有人,他不過是使用家人擁有的汽車,所以他根本無需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