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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兒童之家」遭9歲童性侵 警察未起訴 社署不懲處


范小姐年僅7歲的女兒,去年底在入住兒童之家,先後兩次被同院一名9歲男童性侵。事件被揭發後,受害女童終日以淚洗瞼,整個人變得脆弱敏感,更哭著求母親:「唔好再問。」范小姐心痛女兒,決定報警求助,豈料警方以「該名男童未滿10歲」決定不起訴他,只作口頭警告。負責監管的社會福利署也沒有懲罰營辦該兒童之家的機構,僅在事發後2個月將案件列入兒童性侵犯個案,為受害女童提供心理輔導。更叫人憤慨的,是這所兒童之家已不止一次出事,侵犯范小姐女兒的9歲男童,自己也是另一宗性侵案的受害人。

范小姐今天下午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陪同下開記者會,未有透露涉事兒童之家的所在地及營辦機構。她指,該處住著八個小孩,分別是四男四女。根據女兒事發後向范小姐憶述,第一次性侵在去年12月20日發生,正是聖誕節前五天。當時女童正在兒童之家的飯廳和涉事的兩名男童玩耍,其中9歲「男童甲」突然要求另外兩人脫光衣服,再要求兩人為他口交,直至他叫停為止。范小姐的女兒向她憶述,如果不乖乖照著做,下次「男童甲」就不再和她玩。

事隔兩天,即12月22日,一名就讀中二的女生,多次要求范小姐的女兒進入隔壁男生的房間,她聽話進去後,發現「男童甲」和另一男童都在房間內,「男童甲」再次要求二人脫光衣服,然後,范小姐女兒已經泣不成聲,斷斷續續地求母親:「唔好再問落去。」

范小姐的女兒在兒童之家被男童性侵,她站出來控訴制度不公。翁維愷攝

范小姐當日傍晚從兒童之家接女兒回家時,還未知道女兒經歷了甚麼。女兒回家後沒有向她提起事件。不過,范小姐留意到女兒晚上睡覺時,會將手伸進褲內,並稱自己下體痕癢,又一直嚷著不想回去兒童之家。直至12月27日,范小姐才從女兒口中得悉事情。「我嗰日夜晚送我個女返去,從院舍「家長」(兒童之家職員被稱呼為「家長」)得知我個女發生咗啲事,都擾攘咗一段時間,我個女就轉述返畀我聽呢啲事。」

看著女兒哭得喘不過氣來,還斷斷續續地要回憶痛苦的片段,做母親的極之心痛,那一剎讓她最憤概的是兒童之家職員的態度:「個『家長』沒有直接告訴我,他一直在引導我的女兒,讓她對我解釋整件事。其實這件事對我個女已經是很大傷害,為何你們知道(詳情),你不直接告訴我,偏要在我個女傷口上再撒鹽,要她親口告訴我?」說到這裏,范小姐開始哽咽起來。

范小姐難掩傷痛:「我當初擔心她,才會送她進兒童之家,但為何會在一個如此安全的地方,發生了這樣的事呢?」她解釋女兒由外公照顧,經常一個人跑到街上玩耍,擔心有任何意外才送她到兒童之家。當初社工向她保證,兒童進入異性房間的話,會有警報器,避免任何意外發生,所以才放心女兒入住。

豈料,兒童之家的「正家長」(他們將職員分為正、副家長,全日24小時會有一名職員當值),在第二次事發前一晚,因為和她一同居住在兒童之家的丈夫要睡覺,擔心打擾了他,所以將警報器關掉,之後忘記重新啟動,最後導致悲劇發生。

范小姐知悉事件後,情緒激動地質問「副家長」(因當日「正家長」不在場),但「副家長」並非事發時的當值「家長」,他不斷道歉,跟范小姐解釋說自己也很被動,就因為自己之前很「多事」,所以才只擔任「副家長」,更不能到相關機構其他區服務,范小姐說:「佢(副家長)唔可以再咁多事同我講晒出來,佢Under(直屬)個社工唔鍾意呢樣嘢,都警告過佢。」

范小姐翌日(12月28日)立刻帶女兒報警,豈料警察對她說出更令人震驚的事。她說,警方有向她錄口供,卻沒有向受害的女兒正式落口供,只是口頭上詢問事情經過。范小姐問警察需否為女兒驗身,警方更稱無需要,之後警方去信范小姐稱:「警方已完成調查此案,並已審慎考慮調查所得之證據。由於涉案人未滿10歲,故警方沒有就其刑事責任作起訴。」更令范小姐無奈悲憤的,是社署在事發後兩個月、即今年二月才開了一次跨部門會議,將案件列入兒童性侵犯個案,只為女童提供心理輔導。

沒有起訴,沒有處分機構,沒有追究當值「家長」、警方調查完就結束,沒有人要承擔責任。

尹兆堅展示警方給范小姐的回覆。翁維愷攝

范小姐事發後已接女兒回家,她形容女兒情緒敏感,見到陌生人會害怕。她帶女兒到公立醫院驗身,女兒看到男醫生就情緒激動,反應非常大,醫生說事隔那麼久,做檢查再無意思。女兒每日放學回家,說自己在學校以淚洗面,每日都有人「蝦佢」。

范小姐哽咽著說了一句:「現在那麼多小朋友自殺,我好怕我個女是其中一個。」

女兒「有冤無路訴」對這名母親而言已夠折磨,但更讓她震驚的是,有警員私下透露的一番話,她稱:「其實他接到這個案件,就說這個兒童之家已經發生過好幾宗(兒童性侵),他希望我接受,陪女兒去行回原路,不要再提了。」那名警員還說,該名9歲男童其實也很可憐,因為他曾經是一宗性侵案的受害人。范小姐引述該名警員稱,那個9歲男童和同住在兒童之家的妹妹,都曾經被性侵犯,雙親都有吸毒,父親更正在坐牢,最後男童也被調離了那間兒童之家。

范小姐沒有說會否原諒該名男童,但或許她對這個掩藏、淡化兒童性侵事件的制度更加憤概。陪著她開記者會的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說,他們多番勸范小姐慎重考慮,開記者會可能會被發現身份,令女兒曝光,但她都堅持一定要開記者會逼社署表態。尹兆堅說,她正是因為面對制度的缺陷,擔心會有更多受害兒童,所以即使要帶著口罩、墨鏡、帽子,遮得密密實實也要站出來。

尹兆堅質疑,當中是否涉及社署監管不力,企圖淡化事件,才令更多事情被掩蓋下去。他批評,事件涉及嚴重人為疏忽,事件中牽涉14歲女生,但警方卻以不能起訴10歲以下兒童為由,沒有繼續跟進事件。

尹兆堅痛批:「由劍橋事件,到康橋之家事件,到今日兒童之家女童被性侵,今日的香港,愈需要受保護的弱勢,竟然愈受不到保護,相反不斷受到侵犯,我覺得相當痛心,政府責無旁貸!」

警方發言人回應,去年12月29日接獲一政府部門轉介,指同年12月一名9歲男童懷疑在葵涌一院舍非禮一名7歲女童。案件列非禮,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由於該名男童未滿10歲,警方未有對他提出起訴,但已向他作口頭警告。警方已把結果通知相關人士。發言人稱,警方對市民的報案,皆會嚴肅及認真處理,並會根據案情及證據,以不偏不倚及專業的態度,作出適當的跟進行動。

社署未有回覆記者查詢。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他在社工界時有聽聞兒童之家發生性侵事件,但已經很久沒有見到有個案或機構出來關注。「往往涉事機構自己會處理,連有無報警都唔知。」他解釋,這類事件牽涉機構名聲,以及家長會擔心本已受創傷的孩子,面對群眾後再度受到二度傷害,所以很少人會拿出來討論。正因如此,所以社會沒有重視問題,情況亦繼續惡化下去。

他認為,除了兒童性侵問題不受重視外,也和兒童之家人手不足有關係。現時兒童之家普遍是一個「家長」對著8個小孩,尤其夜晚就只有她和配偶兩人照顧8名兒童,所以難以處理太多問題。他指,由於入住兒童之家的孩子有近四成都有特殊需要,包括精神問題,或有情緒問題、學習困難等,所以光是照顧孩子起居飲食已十分困難。加上任何夫婦都可以自願報名成為兒童之家的「家長」,根本沒有任何訓練,未必容易識別孩童的精神狀態,所以難以避免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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