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6個月的反修例示威,演變成反警暴甚至反政府運動,不少包括敏感職系例如政務主任的公務員亦參與其中,包括集體聯署和出席集會,亦有公務員因示威被捕;不少公務員也發聲,親中建制人士視為作反、政治不忠誠,有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建議特首修例,要求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強調,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不姑息,稱當局正研究相關建議,並會諮詢律政司和職方意見,目標明年立法會換屆前有結果。

羅智光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透露,6月以來,共有43名公務員被投訴參加非法集結或暴力活動,或公開詆毀「一國兩制」。全港超過180萬公務員,反修例運動至今,收到近1,261宗涉及警員的投訴,羅智光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不認真跟進,也沒回應「光頭警長」劉澤基個案,縱容他公然發放區選選票虛假訊息,引致社會混亂,明顯違反公務員守則,反而對被投訴參與運動的43名公務員大為緊張,更要研究在基本法「僭建」,要求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該做的不做,不應做的做足,這個政府真太爛!
新民黨容海恩昨天在立法會代替該黨主席葉劉淑儀提出,促請當局以行政命令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多名建制派議員和應。工聯會郭偉強指出,公務員擁護基本法理應達到「高層次的精神狀態」,「而非淪為局長交差的底線」。郭偉強提出的「高層次的精神狀態」 ,太高深,令人摸不著頭腦。
「擁護」和「效忠」都屬政治要求,法律上定義並不清晰;香港是法治社會,過去的成功,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擁有一支專業、有效率、廉潔的公務員隊伍,依法律有規有距辦事,政治中立,《公務員守則》已要求所有公務人員對在任政府忠誠及保持政治中立,對個別負責敏感職務公務員要求更嚴謹,一直以來沒有出現大問題。
特首林鄭月娥罔顧民意,硬推逃犯條例修例,其後一錯再錯,為香港帶來災難;公務員亦是市民一份子,同坐一條船,眼看船長前面有冰山,卻視而不見,仍不改變航道,令所有人受苦。公務員要對市民負責,亦要向良知負責,在不影響工作情況下發聲,才是真正的公僕,盲目的政治效忠,凡是長官說的、決定的都是對的,最終並非愛國愛港,而是禍國害港。
本月初,中共召開十九大四中全會,會議《決定》就推進「一國兩制」實踐作了系統制度設計和工作部署,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指要健全中央對特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亦提到公務員管理制度。市民對公僕的要求並不複雜,只希望他們專業、有效率、廉潔、盡忠職守,守法規,忠於港人,以港人利益為依歸,「擁護」、「效忠」等要求,政治表態味道濃厚,香港的公務員制度一旦引入,向內地幹部制度走近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