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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收讚賞多過投訴 邱騰華:不能對沖 工會質疑「出口術宣示立場」


 

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被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先後兩次投訴、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陳建強又指,希望廣播處長梁家榮嚴謹處理投訴,令人關注港台是否受壓。眾新聞向港台查詢,去年6月至今接獲的投訴及讚賞數字,發現在不少月份,讚賞比投訴數字多。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表示,欣賞數字不能作為通訊事務管理局處理港台投訴的對沖。港台製作人員工會不滿邱騰華的言論,指:「投訴結果尚未出台,局長便急於把話說死,甚至發出『欣賞數字不能作為投訴的對沖』的訊息,不但有失公允,更有『出口術宣示立場』之嫌。」2月至今,通訊局收到逾3300宗涉《頭條新聞》的投訴。

以下是港台提供,由去年6月至今年1月,從電郵、傳真、電話、信件四個途徑接獲的投訴及讚賞數字:

港台未有提供個別節目錄得的投訴及讚賞數字。上述資料顯示,去年6月至今年1月,共收到40,051個讚賞,遠多於期內收到的7,212個投訴。

去年反送中運動期內,港台部分節目令公眾關注,包括:《鏗鏘集》去年7月底播放「721元朗黑夜」、港台部分記者出席記者會時的發問方式、港台Facebook直播抗爭現場、《視點31》去年11月播放陳百祥與杜汶澤對談等。梁家榮上周向港台員工發信指,2月1日至3月8日共收到逾4萬個關於《頭條新聞》的回饋,當中讚賞有34,254宗,投訴和意見則分別有6,500宗及100宗。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任何市民可就港台節目提出意見或投訴,一旦有投訴,就必須認真及按規則處理。通訊事務管理局有責任,也有其法定權力,去處理這些投訴。而這些投訴得出來的結果,「就唔係在乎有幾多人欣賞或唔欣賞,因為這些投訴結果,大致上有兩個方向,一個是投訴如成立,作為被投訴一方,港台必須提出更正及作出改善,或作出通訊局所給予的提示;當然如不成立的話,也還港台一個公道。」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發言人表示,在今年2月14日至3月13日播出的《頭條新聞》,至今共收到超過3300宗投訴,正按既定程序處理。發言人指,有關《頭條新聞》的投訴,通訊局會按照業務守則相關條文審視有關節目內容,並考慮港台就投訴所作出的陳述,決定投訴是否成立。根據《香港電台約章》,港台須確保所有電視及電台節目均遵守通訊局發出的業務守則。

邱騰華說,如坊間有人提出,某些節目因有很多欣賞數字,恐怕這不能作為處理投訴的對沖,因為投訴要按通訊局的既定機制處理。縱然不同人對港台節目有讚有彈,但遇有投訴必須要秉公處理。被問到欣賞不能對沖投訴的說法,是否代表不參考民意,邱騰華說,社會對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有不同意見及考慮,認為透過清楚界定不同單位的不同角色,有助社會理解港台的角色及功能,希望社會客觀持平,處理個別或整體節目意見。

邱騰華未有評論鄧炳強投訴《頭條新聞》,他指,作為政策局不能就所有投訴作判斷,強調有機制處理,廣播處長是編採方針的最終負責人,亦有通訊局作為第三方處理投訴,通訊局會用同一把尺處理所有投訴。 他又指,顧問委員會按照港台約章,可以就港台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作出建議,港台必須參考及聆聽顧委會意見,若不接受需要解釋。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回應邱騰華言論,指港台以至通訊局一直有機制處理節目意見及投訴,而公眾觀感乃考慮標準之一。欣賞數字顯然是量度公眾觀感的重要參詳,「但投訴結果尚未出台,局長便急於把話說死,甚至發出『欣賞數字不能作為投訴的對沖』的訊息,不但有失公允,更有『出口術宣示立場』之嫌。」

至於港台顧問委員會,工會說:「局長必須了解,委員會一而再再而三越過約章所指『聽取報告』的界線,以纏擾手法,多次要求港台上報投訴細節,無視現行機制,實為僭越。政府作為委任者,是否決意坐視不理、聽之任之?」工會期望局方正視民意,嚴防公營廣播機構被少數顧委會委員把持,回歸專業。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邱騰華的言論,是要向通訊局施壓,質疑是否想透過通訊局「整死港台」。涂謹申指,港台的《頭條新聞》向以針砭時弊見稱,為廣大市民所讚賞。對於有少部份人對其表達手法有不同意見,應由通訊局根據港台約章,跟機制作出處理。涂說:「在未有調查結果之前,作為規管通訊局的部門首長,商經局長竟越俎代庖,以出口述之嫌,去「教」通訊局如何跟進處理,令人難以想像,局長是否想『整死港台』?」他指,香港電台是公營廣播機構,雖然受通訊局規管,但亦要向全港市民負責。商經局絶不應以一己之言,罔顧社會公共利益,只顧由上而下,向通訊局就調查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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