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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調查李文亮事件通報 促公安撤訓誡書 無即時處置任何人


武漢巿中心醫院眼科醫生李文亮,去年12月底在武漢肺炎爆發後轉發有關消息,被公安指為「造謠」,其後遭公安「訓誡」。李文亮上月初因感染武漢肺炎去世,國家監察委員會派人到武漢調查,今日發表通報,指由於當地派出所出具訓誡書不當,執法程序不規範,建議武漢監察機關對此事監督糾正,督促公安機關撤銷訓誡書,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但《通報》並無即時處置任何人。

《關於群眾反映的涉及李文亮醫生有關情況調查的通報》全文

李文亮醫生在病床上自拍上傳到微博的最後照片。

這份通報名為《關於群眾反映的涉及李文亮醫生有關情況調查的通報》,沒有具體講述何謂「涉及李文亮醫生有關情況」,僅是從去年12月湖北醫院收治「不明原因的肺病人」說起。對於收治病人的關鍵時間,央視報道中的《通報》內容,只是說「2019年12月」,沒有具體日期,也沒有具體患病人數。

與之相反的,在《通報》中的其他部份,例如12月27日張繼先醫生的接診個案數目,或者12月30日武漢衛健委一日之內下發兩份文件的時,細緻到是當日「15時10分、18時50分」。而李文亮轉發訊息的時間,也是同樣具體。

至於李文亮遭訓誡事件中,最令人關注的公安是收到誰人報案或舉報,派出所人員才聯繫李文亮,而是籠統說「按照武漢市關於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武漢市公安機關依據傳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規,以及市衛健委的情況通報,對在網上出現的轉發、發布SARS等傳染病信息情況進行了調查處置」。至於李文亮是涉及違反哪一條法律或規定,《通報》之並無提及。

內地網民最關切的李文亮所轉發的訊息是否事實,《通報》亦無提及。《通報》只是說,「李文亮醫生表示,在微信群中發有關SARS的信息是不對的,以後會注意的,談話人員對李文亮醫生制作了訓誡書。李文亮醫生亦持有1份訓誡書,於14時30分許離開派出所。談話人員為內勤民警胡某和1名輔警,胡某在訓誡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和當天值班民警徐某的名字。實際上,徐某未參加談話」。

《通報》內容有五部分,分別是「李文亮醫生基本情況和轉發、發布有關微信信息的背景及過程」、「李文亮醫生接受公安機關談話、訓誡和醫院談話情況」、「李文亮醫生發病、治療、搶救情況」、「李文亮醫生去世後撫恤、善後情況」、「工作建議」。其中佔較多是「搶救情況」這一部分;文字最少的是「工作建議」,沒有提及人名,也沒有立即追究或處置任何人或任何部門: 「五、工作建議   由於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訓誡書不當,執法程序不規範,調查組已建議湖北省武漢市監察機關對此事進行監督糾正,督促公安機關撤銷訓誡書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內地網民對於《通報》內容反應強烈: 「一定要還李文亮醫生一個公道  醫生說的話 難道需要警察去判斷真假 並且在央視上說他造謠嗎 為什麽不是專家組去驗證」; 「派出所有啥證據說李醫生造謠!難道派出所的警察比李醫生還專業嗎!!!!此事還要追究其污蔑李醫生得罪名!!!!」,「追責,人命關天,該撤職的撤職,該入刑的入刑,以告慰為武漢犧牲的所有醫護人員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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