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今日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作臨時頒令,讓持有該會會員證之網媒,可以在行政長官選舉日,進入傳媒區採訪選舉活動,聆訊將於明日進行。
政府新聞處早前發信指網媒在特首選舉當日只可進入公眾席,而不可進入傳媒採訪區,究竟兩者之間有何分別?根據政府新聞處公布326當天中央點票站的平面圖,粗略估計,公眾席除了距離候選人和選委達60米,難以觀察選舉活動之外,網媒亦無權參加候選人會見傳媒的環節,無法即時採訪未來特首及落敗者。

包括《眾新聞》在內的12家網媒及新聞工作者組織,上周去信特首梁振英,爭取在3月26日特首選舉這公眾極為關注的重要一天,有權進入灣仔會展中央點票站的傳媒專用區採訪,讓選舉在陽光下進行。政府新聞處早前回覆稱特首選舉當日「仍會維持現行的採訪安排」、「網媒仍可在點票站的公眾區域得悉最新消息」,即網媒當日不能進入採訪區。

採訪區域和公眾區域分別就在於,位於公眾席的網媒根本無法接觸選委或特首候選人。根據選舉當日的座位安排表顯示,公眾席位於全場最後方,而選委、候選人和點票區位於展覽廳最前方,中間夾著一個傳媒工作區,前後距離接近60米。網媒記者視線根本無法跨越傳媒區,近距離觀察選舉活動,亦無法進行具質素的錄影及攝影。公眾席亦不提供大會影音訊號分流插座及音箱,網媒不能獲得投票過程、宣布結果的現場畫面。
另外,大會亦在傳媒區和選委區緊連的位置設立咪高峰座,方便候選人和選委在該位置接受訪問,但公眾席不設訪問位置,要候選人或選委主動走到公眾席,網媒記者才可能訪問。大會在選委進場投票的通道亦設有兩個固定採訪區,網媒亦無權進入。在選舉主任公布結果或終止選舉程序後,三名候選人會先後到傳媒室見記者答問題,但記者室位於傳媒區右方,公眾人士無權進入。換言之,網媒記者無權採訪未來特首及落敗者。
當日投票由早上9時開始,但公眾席於10時才開放,網媒將錯過一小時的選舉活動。加上公眾僅設1000個位置,先到先得,記者需要與公眾人士搶奪入場位置,變相減少公眾入場監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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