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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拒頒令讓網媒採訪特首選舉 法官批評政府檢討「好鬼耐」


政府至今拒絕網媒採訪,記協入稟覆核政府新聞處及民政事務局,要求頒布安排違憲,同時要求法庭頒發臨時執行令,容許26名網媒記協會員採訪周日舉行的特首選舉。高等法院法官林雲浩今日考慮雙方陳詞後,決定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但考慮不干預行政機關決定,故拒絕記協要求頒發臨時執行令,換句話說,網媒記者周日仍然不能進入中央點票站採訪區,只能在公眾席做採訪。

 

林官庭上解釋,理解部分網媒讀者可能強烈要求容許網媒採訪,但法庭不能代替政府作出行政決定。他表示,假設日後司法覆核獲批准,也不代表將政府認證記者的把關角色,透過容許記協會員採訪轉移給記協。法官又採取較保守看法,認為報紙期刊均透過條例規管,電台及電視台更是密切監察,認為這是不能忽略區別。即使26名網媒記者未能採訪,法官認為市民仍然可以透過傳統傳媒網上版閱讀關於特首選舉消息,而公眾採訪區也可以報道投票最新數字。

雖然如此,法官認同表面上政府一直未檢討網媒採訪安排,甚至什麼都沒有做過,故無須記協一方支付訟費。林官庭上也質疑,民政事務局前任局長曾德成2014年回覆議員質詢時已提及定期檢討,認為「檢討了好鬼耐」(taking an awfully long time),詢問政府為何不能如去年12月申訴專員建議,為採訪提供更彈性安排。

記協主席岑倚蘭(右)和副主席任美貞,在庭外展示記協5年來向政府爭取網媒採訪權被拒的記錄。林勵攝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承認,政府仍在檢討安排,但強調「彈性是一回事,但可行性是另一回事」,而申訴專員只是要求他們在6月回覆檢討進度。

代表記協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在庭上批評,不少網媒符合政府傳媒定義,即「定期採訪及向公眾報道綜合性原創新聞」,但政府卻以難以分辨網媒為由,一概拒絕網媒採訪,是最惡劣官僚態度。

政府一方表示,即使法庭拒絕記協申請,星期日仍會有非常大量選舉資訊,甚至公眾來不及消化。杜淦堃列舉,當日已安排180張桌、360張椅子,但已經預計超過1000名記者出席,認為記協臨選前入稟對政府並不公平,甚至可能有更多人向法庭或政府提出採訪申請。

陳文敏則指出,可透過警方認可的記協全職會員證作為辨識依據,而特首選舉只是5年舉行一次,記協包括26名網媒全職會員,分別來自十間網媒,在1000人以上多加26人並不困難,促請基於重大公眾利益批出臨時執行令。他反駁政府一方說當日大量資訊,強調新聞價值在於提問問題,多元共存也是民主最重要價值,而不是照抄政府新聞稿。

他又強調,記協已多次向政府爭取,但一直不得要領,甚至星期三要求申訴專員調解,但最終調解遭延遲,所以才提出司法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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