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在《基本法》之下的角色和定位近日引起爭議,港府上周六起先後發多份新聞稿,三度修改相關內容。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會前見記者,就政府新聞公報引起混亂致歉。她更指政府官員和相關辦事處,對《基本法》認識未必很透徹。她強調,中聯辦要履行中央對香港的監督權,任何人把中聯辦進行「合憲合法合理」代表中央人民政府行事的言論,視為干預,都是別有用心。

林鄭今日見記者時,就政府新聞公報引起混亂致歉,她承認,在不同政府文件對於《基本法》第 22 條關於中聯辦定位的陳述是「不完全清晰,亦都未必一致」。她更稱相關官員對於《基本法》的認識未必很透徹,所以出現過去幾份交予立法會的公眾文件,出現前後矛盾說法,但重申現在的立場是非常清晰的,並認為事件說明一些憲法問題需要愈辯愈明。
中聯辦和港澳辦點名炮轟公民黨郭榮鏗及部分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上「拉布」,做法被質疑違反《基本法》第 22 條,中聯辦則發聲明指中聯辦不受《基本法》第 22 條規管。然而上周六政府新聞處一日三度發新聞稿,就中聯辦是否屬於《基本法》第 22 條所指的「中央各部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提出不同說法。政府昨晚再發稿解釋事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更為信息出現混亂在社交平台致歉。
但她認為,該事件不應影響或令人質疑政府對這個問題的清晰立場,亦不應有人借議題轉移視線,淡化問題核心,即個別立法會議員特別是郭榮鏗主持立法會內會所做的事,影響立法會的運作。
「港澳辦與中聯辦是代表中央在香港的機構,獲得中央授權來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當然是有權有責去監督基本法的落實。現時這個討論是偏離了問題的核心,亦有少許惡意地污衊中央機構在香港扮演的角色。事實上一直以來,中聯辦都是確切履行其職責,並無干預香港特區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林鄭又指,無論從憲制、特區政府的管治或日常事務操作,中聯辦都有發言權,因為它是代表中央,亦可以作出提點,她認為是中央機構在港的權利和義務。她強調任何人把中聯辦進行合憲合法合理代表中央人民政府行事的言論視為干預,是別有用心。
有記者問及,政府修改新聞稿的過程、當中是否有中央官員干預,林鄭拒絕回答,只表示討論內部討論過程並沒有意思,再三強調當前最核心的問題是立法會內會停擺,令法案無法提交立法會。
她又補充,立法會出現內務委員會被癱瘓的局面,面對的問題是特區的政治體制裡面重要的一環,所以港澳辦和中聯辦履行中央對香港的監督「當然可以去發言」。
至於香港眾志日前發表的查冊報告,發現中聯辦在港持有700多個物業,獲豁免繳交印花稅。林鄭月娥回應指,有關豁免早已寫在法例,亦同樣適用於其他國家的中央政府,包括英國,當局早已在立法會解釋過,她批評有關問題無新意,是有人挖出舊議題引發爭議。她續指,法例列明中央政府機構、香港特區政府,以至法定機構也毋須支付印花稅,她相信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前的英國政府機構亦有相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