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以應付包括抗疫等突發情況為由,削減18區區議會的撥款,合共約1,370萬元,指會將這筆削減款項調撥至一個名為「應急費用」的項目。根據署方回覆眾新聞查詢,各區削減金額幅度不同,由0.016%至5%不等,18區平均減幅為3%。其中黃大仙、葵青被削金額最多,各高達近150萬元;幅度也最大,均逾5%。
被削減的撥款屬於區議會「社區參與計劃」,撥款須經區議員審批及監督。不過,當款項調撥至「應急費用」後,使用款項的主導權,就落在民政署的官員。多名資深區議員表示,過往從沒見過政府這樣削減撥款再調撥,亦未見過局方動用這筆應急費用。區議員質疑,應急費用使用不透明。民政署被問到應急費用可在甚麼情況下動用、動用時需否經區議會審批、過後須否交代撥款具體去向等,未有回應。

18區合共被削千萬元 民政署應急費用增2.8倍
政府每年向區議會撥款推行「社區參與計劃」,計劃由2008年開始,撥款總額最初每年3億元,及後四度增加撥款,自2017/18年度起增至每年4億6160萬元。計劃下,各區所獲得的撥款都不同,民政署指,是考慮包括人口、社會經濟情況、地區面積、過往使用撥款的模式等因素而定。
撥款除分配給18區區議會外,亦包括一項「應急費用」,由民政總署管理作為中央緊急儲備,去年佔總額的1.06%。過去政府多次增加撥款總額,但計劃下的應急費用卻只增加過一次,就是2012年首次增加計劃撥款總額時,將應急費用由290萬元增加490萬元,其後多年一直未有變更。
根據今年財政預算案,撥予「社區參與計劃」的金額同樣是4億6160萬元。不過,本月起,多個區議會陸續收到民政署通知,將削減「社區參與計劃」的撥款額。按署方回覆眾新聞提供的資料,各區削減撥款幅度,由0.016%至5%不等。18區當中,以黃大仙削減幅度最大,由2678萬元減至2533萬元,削減5.4%;葵青區被削的金額最多,由2946萬元減至2791萬元,扣減了150多萬元(5.3%);削減幅度及金額最少的是西貢區議會,僅削減3950元,幅度僅為0.016%。
按減幅排序,被削最多的地區依次為:黃大仙、葵青、中西區
按減額排序,被削最多的地區依次為:葵青、黃大仙、屯門
18區合共削減的金額約1370萬元,全數被調撥至民政署掌管的「應急費用」。最新應急費用金額為1860萬元,較原來的490萬元,大增2.8倍,令應急費用由本來佔計劃總撥款的1.06%,升至4%。

民政署回覆查詢指,因應社區岀現的突發情況,包括最近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政府有需要預留更多資源處理突發事宜,例如制定抗疫措施和活動,以推動社會各界一起參與抗疫,因此政府須增加社區參與計劃下的應急費用;而撥予18區區議會用以推行社區參與計劃的撥款額,亦因而有所調整。
至於各區撥款減幅如何釐定,民政署僅表示,在分配撥款予18區區議會時,政府會考慮各項因素,包括人口、社會經濟情況、地區面積,以及過往使用撥款的模式,撥款額作出3%減幅調整(指18區平均減幅)。民政署又稱,政府分配撥款時是根據既定社區參與計劃的撥款準則,以及考慮到需要增加應急費用而作微調,目的不是要削減撥款,做法客觀持平。
社區參與計劃是甚麼?
社區參與計劃撥款可資助項目包括:社區建設活動、地區體育活動、藝術文化節目、綠化活動和義工活動等,例如節慶和大型主題活動、興趣班或比賽、一日遊、晚宴、講座等。區議會、政府部門或非政府組織均符合資格申請撥款。其中非政府組織包括:互助委員會、業主立案法團等居民組織;地方團體例如志願機構、街坊會等。
以今次被削撥款幅度最大的黃大仙區議會為例,一般地方團體的申請資助最高撥款額為2萬元,2019/20年度區議會由建制派主導時,曾申請獲批的團體有:慈雲山居民聯會、九龍東潮人聯會藝術團、青年脈搏、黃大仙協群婦女會、防止虐待兒童會等;舉辦活動包括國慶嘉年華、敬老聯歡晚會、粵曲演唱會、一天遊、書法比賽、電影欣賞會等。
而一批「主要黃大仙地方團體」,獲批撥款不受2萬元之限。5個黃大仙地方團體包括:黃大仙區文娛協會、黃大仙區康樂體育會、黃大仙兒童合唱團、黃大仙區學校聯絡委員會、黃大仙區健康安全城市有限公司。 這些團體舉辦的活動包括:社區藝術演出計劃、學生醫護體驗計劃、兒童籃球興趣班、「安健社區」推廣計劃等,每項撥款由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蘋果日報》2015年報道,5個組織中有4個的高層,由時任區會正副主席李德康及黃錦超擔任,二人均屬建制陣營。
推行社區參與計劃,區議會負責建議應予推行或資助的活動;審核撥款申請,即掌管審核撥款申請的權力。有關項目亦受區議會監察,申請團體須向區議會提交活動報告及收支結算表,區議會亦可派員抽樣巡視或出席有關活動,監察活動的進度及成效。在建制派主政的年代,計劃被質疑是「分餅仔」,令建制地區樁腳有資源做統戰工作。

議員質疑應急費用不透明
政局變天。民主派在去年區議會選舉大勝,今年1月上任後,多個區議會正處於邀請地區團體,就社區參與計劃提交申請,尚未進入處理審批,但可以預料民主派地區組織將有機會獲批款項。以荃灣為例,今年有批予康文署的康樂體育活動計劃,以及由明愛荃灣社區中心舉辦的派發防疫物資活動。
民政署削減各區撥款的金額,調撥至「應急費用」,究竟「應急費用」為何存在?黃大仙區議會主席、做了區議員26年的民協許錦成指,以往假若有團體舉辦活動最後超支,民政署或會動用這筆應急費用。另一個情況是假若出現緊急情況需要撥款,而區議會撥款已用盡,亦可能會由民政署動用應急費用處理。不過,許錦成指,絕大多數情況下項目都不會超支,過往幾屆都未試過出現動用應急費用的情況。以他理解,這筆應急費用如何運用,決定權在民政署手上,無須由區議會審批。
荃灣區議會主席、公民黨陳琬琛擔任區議員逾30年,他表示,多年來從未見過政府削減區議會撥款,亦未有留意到政府曾動用應急費用。陳琬琛認為,應急費用的使用有欠透明:「攞咗啲錢之後點樣用呢?係咪喺荃灣區拎咗嘅2%,會用番喺荃灣區嘅抗疫工作呢?使唔使區議會審批去做呢?佢話應急用,咁點為之急呢?咩情況之下先用得呢啲錢?區議會有冇任何權力參與去影響筆錢運用呢?我好懷疑佢未必經區議會。呢啲都冇同我哋交代過,好多好唔清楚嘅地方,覺得個過程唔透明。」
眾新聞向民政署,查詢應急費用可在甚麼情況下動用、動用時需否經區議會審批、過後須否交代撥款具體去向等,署方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