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多名常委,在六四31周年當天到維園悼念。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秘書蔡耀昌,以及《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昨分別於傍晚收到警方通知,稱他們將被檢控於6月4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法庭將會寄出傳票,案件將於本月2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4人都屬早前的大抓捕民主派15子。

李卓人表示,支聯會已預料警方會秋後算帳,認為警方及律政司濫捕濫控的行為,是為了「向中共表忠,製造震懾效果,想威嚇香港人唔好行使集會權利」。他重申,《基本法》賦予香港市民集會遊行的權利,又質疑警方借疫情打壓六四集會,具有政治目的。
當日同場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支聯會常委兼荃灣區議員趙恩來,未有收到傳票。對於為何只控告部分人,蔡耀昌表示,無法揣測警方行經,但強調不論拘捕何人,都是一種政治打壓。他指,早前涉及相關控罪的案件,事隔近半年才寄出傳票,質疑今次僅相隔一周便檢控,是對近日反修例運動一周年活動的打壓。
何俊仁表示,目前未能確認是否有更多人收到傳票,強調是次檢控「是一種威脅、威嚇、打壓」,但會繼續爭取集會權利、不會退縮。 他相信,當日參與集會的市民不會被檢控:「如果係佢當場拉咗啦,佢點知有邊個係入面啫,咁多人。」
警方回覆查詢時表示,早前接獲團體通知,擬於6月4日在港島區和九龍區分別舉行公眾集會。因應2019冠狀病毒在香港的最新情況,經風險評估後,認為有關公眾集會屬人多聚集的高危活動,故發出「禁止公眾集會通知」。然而有人仍無視有關通知,呼籲市民到維園出席未經批准的集會。
警方表示,經調查後相信4名年齡介乎52至72歲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已向法庭申請發出傳票,不排除稍後會拘捕更多涉案人士。
根據《公安條例》第17A(3)(b)(i)條,舉行、召集、組織、組成或集合,或協助或牽涉於舉行、召集、組織、組成或集合未經批准集結,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處監禁5年;或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5,000罰款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