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復興運動」成員、24歲註冊社工劉家棟,上周三(1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1年,是首位在反修例運動中被判監的社工。他昨日在囚車押送下,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高院法官潘兆童批准他以10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往警署報到兩次,並需在登記地址居住。
劉家棟上周判刑後須即時入獄,一頭本來快要及腰的長髮,在獄中剪掉了。他曾向外界留下字句寫道:「我的長髮沒了,我還是那個劉家棟」。獲准保釋見記者時,劉家棟有感而發,提到在獄中遇到一位跟他同齡的被捕者,對方估計將要面對4年刑期,說到此時他流下男兒淚。

劉家棟的案件昨早吸引近200人到法院外聲援。不少人高舉「人道支援、何罪之有」的標語,站在印上劉家棟頭像的大型橫額旁邊,呼喊著「撐家棟、撐社工、撐手足」的口號。
開庭前,社工復興運動代表黎柏然指,在劉家棟判刑後這星期,社工界不同團體都有就事件發聲,認為今次案件已由個人層面,推至社會層面,關乎整個社工業界。黎柏然又說,劉家棟這戰友的體重,還不及他的一半,但身型瘦弱的他,內裡卻有堅定的決心,實踐他「社工守護公義是天職」的信念。

在激昂的口號聲中,走進莊嚴的法庭,沉寂中更顯親友們的淡淡憂愁。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聆訊,一直等到法官宣布批准上訴期間申請保釋,庭內的旁聽者才紛紛鬆一口氣。散庭時,有親友向劉家棟高舉拳頭,劉家棟亦顯得輕鬆。同一時間,庭外觀看直播的公眾也拍手歡呼,喊起「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口號。
完成各項手續後,劉家棟在下午5時多離開法院。失去自由7天,煩惱絲被剪去,煩惱卻猶在。劉家棟離開時,不免感觸。
劉家棟穿著印有「社工到底」的黑色T恤,甫步出懲教署囚室,在場人士即高呼「守護公義無罪,人道支援有理」等口號。在門外迎接的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立即緊緊搭著劉家棟的肩膀,擁抱他、陪著他向在場支持者鞠躬致謝。

在法院外見傳媒時,劉家棟表示,他作為社工,在衝突現場進行人道救援是天職,對得起天地良心,談不上後悔。他又說:「我所停留的地方,只不過是手足走過的路。」指因為社會運動入獄的不只是他一人。他又提到,在獄中遇到另一同齡被捕者,對方估計將要面對4年刑期。想起這位同齡人,劉家棟情緒略顯波動,更一度停止發言,用紙巾拭淚。
在短短幾分鐘的發言間,劉家棟數度哽咽。他感嘆,在監獄中面對的,「只有今天,看不見明天,只能想辦法讓今天好過點。」他在獄中不敢想像能否成功申請保釋,怕抱有希望卻換來失望。
服刑一周出來的劉家棟,略見疲態。劉家棟形容,獲准保釋是他的幸運,也是福份。作為一個社工,曾經在監獄裡,感受到其他被捕人士在「絕處的傷痛」,有機會成為一個同行者,感到榮幸。在這段保釋期間,他說要好好準備自己,預備坐監是甚麼一回事。
長髮剪了,總可以長回;但對劉家棟來說,有些生活,卻未必回得去。
劉家棟(案發時23歲)被控去年7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附近阻礙警員陳沛杰執行職務。案情指,去年7月27日元朗衝突,劉家棟手持社工證在警方與示威者之間調停時,以身體擋在警員長盾前,被裁定一項阻差辦公罪罪成,被判即時監禁1年。
【案件編號:HCMA1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