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大公報》於6月22日的報導,中聯辦於6月21日召開「涉港國安立法香港宗教界領袖座談會」,出席者逾五十人,當中包括聖公會香港教省大主教鄺保羅,香港佛教聯合會會長釋寬運,天主教香港教區宗座署理湯漢,孔教學院院長湯恩佳,香港中華回教博愛社主席薩智生,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主席蘇成溢,香港道教聯合會主席梁德華等。[1]會上中聯辦副主任譚鐵牛向一眾宗教領袖介紹「涉港國安法立法」的情況,並強調「基本法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香港宗教組織正常的對外聯繫和交往也會繼續得到保障,不會因國安立法而改變。」
在這關鍵時刻跟宗教領袖會面,目的當然是要在香港實行「人人表態,個個過關」。宗教團體影響力龐大,宗教領袖們若表態支持,或最少不表反對,會有利於營造「事在必行」的氣勢。譚鐵牛的說話也一矢中的,他知道要宗教領袖歸邊,信仰自由和對外聯系自由是關鍵。但與會的宗教領袖大概也留意到,譚鐵牛說話中的用語其實是機關處處。例如那句「香港宗教組織正常的對外聯繫和交往也會繼續得到保障,不會因國安立法而改變」中的「正常」,就可圈可點。甚麼才是「正常」?有甚麼準則?由誰判斷?到了今時今日,大家都知道,還不是中共說了算?但中共一向是統戰高手,它深知道宗教領袖,尤其是基督宗教的,特別在意跟外國教會、神學院和其他各式宗教團體的聯繫。提出這樣的保證,就是誘之以利。
那中共要宗教領袖做甚麼來交換利益?從報導所述21位與會者及譚鐵牛的發言中,中共的要求可歸納為:
1.「對涉港國安立法的理解與支持」
2. 「將結合宗教教義,配合國安立法在港宣傳和實施,繼續為社會發揮積極作用」
3. 「向所辦學校師生和在國際社會客觀正面宣傳國安立法」
4. 「配合政府做好國安法的普法教育」。

教義不應受政治操控
筆者不知道宗教領袖們怎樣看待中共的要求,但要把港版國安法理解為符合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精神,本已是匪夷所思,要支持它,實在要破除一切對法治的執著,單純憑著對國家的愛,不,是對黨的忠心,才能支持。而最令人側目的,是有與會宗教領袖表示「將結合宗教教義,配合國安立法在港宣傳和實施,繼續為社會發揮積極作用。」這裡的「結合」所指的是甚麼?是要教義遷就立法的目的?如果教義所引申的倫理含意跟是次的國安立法有矛盾,要怎樣把兩者「結合」?還是「結合」的意思根本就是後一句中所指的「配合」?
從對話的上文下理看來,中共借在場某些宗教領袖提出這句話,意思是要宗教領袖們主動配合推動國安法,而且還要是在宗教教義層面上的配合!這樣明目張膽的主張宗教教義配合政治方針,表示大陸嚴厲操控宗教的那一套,已開始在香港實行。但教義是信仰內涵的理念結晶,雖不一定與政治衝突,卻不應受政治操控差遣。以基督宗教為例,教義(doctrines)的確立和詮釋只基於唯一的權威——上帝藉耶穌基督帶來的啟示。除此以外,基督教會並沒有別的根基,可讓它在其上建立教義和倫理體系(包括政治倫理)。因此,若有教會領袖要求教會以教義配合當權者的政治需要,根本就是本未倒置,這要求若非出於無知,就是出賣信仰。
宗教團體面臨的處境
中共的要求也很具體,它要求宗教團體「向所辦學校師生和在國際社會客觀正面宣傳國安立法」,也要「配合政府做好國安法的普法教育」。這樣的要求,有沒有為宗教團體及其所屬學校的師生留下議異的空間?若辦學團體對國安立法有負面想法,不肯正面宣傳和就此法做普及教育,有沒有有這個自由?人大乖離基本法原先的規定,自行通過在港立國安法,根本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政治決定。現在中共要求辦學團體配合宣傳,這不是把政治帶進校園,又是甚麼?
中共在這關鍵時刻有這樣的要求,大家心裡明白,無非是要壓制學生中的抗爭力量,也順勢把全面管治權全面延伸至校園內。宗教團體必須明白,若它們屈從於今次的政治要求,同類要求一定陸續有來,而它們將會不斷犧牲原則和價值。宗教團體正面對痛苦的抉擇,要生存,還是要堅持理念?再以基督宗教為例,中共對教會學校的整治和打壓一定嚴厲,那麼教會是要堅持以信仰原則辦學,因而得罪中共,甚至最終失去辦學權,還是甘心放下原則理念,以生存為最高指導原則?
當然,生存和價值理念,在很多處境下不是非此即彼,但當政治壓力增強,兩者的張力只會增加,抉擇始終是難以逃避的。那身在中聯辦開會的教會領袖,當時可有想起耶穌基督提醒門徒的話?「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換甚麼生命呢?」(馬太福音16章25-26節)
隨著中共對宗教的壓迫和操控驟增,宗教團體的自主性將受嚴重挑戰,苟安已不再是選項。對於要事奉誰,耶穌基督的警句,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馬太福音6章24節)
註1: 中聯辦召開「涉港國安立法香港宗教界領袖座談會」(《大公報》,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