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任命鄭雁雄為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國安公署)署長,另任命李江舟、孫青野為副署長。鄭雁雄今年56歲,來港前為廣東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省委政研室主任。根據百度資料,鄭雁雄1979年到1984年在廣州中醫學院學習;1998年起擔任人民日報華南分社副秘書長、秘書長。

2005年至2013年,鄭雁雄在家鄉汕尾先後擔任巿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調到廣東省委前是汕尾巿委書記。2011年,烏坎村民因土地糾紛,與地方政府直接對抗,持續多年,並引發警民衝突,稱為「烏坎事件」,被認為是中國大陸群體事件的標誌性事件。
烏坎事件時,鄭雁雄曾在一次會議批評村民為內部利益糾紛向境外媒體求助。他說,「找幾個記者來炒一炒,外面說得越難聽,我越高興。你麻煩了,到時候你的上級一急,把你撤了,把我給撤了又有甚麼好處?再派一個市委書記來,也不見得比鄭雁雄好多少。」他又說:「境外媒體信得過,母豬都會上樹。」
當時流出的鄭雁雄發言片段,他說,「國家政策我自己也身有感受,像這樣負責任的政府,你不指望,你指望幾個國外幾個爛媒體,爛報紙,爛網站,好壞都顛倒了。他們負甚麼責任呀,啥事都幹不了,巴不得你們打成一團,社會主義大亂,他們就高興了。」
國安公署副署長李江舟今年52歲,是中聯辦警務聯絡部部長。他畢業於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察系,曾任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衞局局長。「國保」主要負責反間諜工作及保護中共政權穩定。李江舟曾任公安部長陶駟駒的秘書。1992年,陶曾說「我發現有不少僑團組織,他也可以說有一種社團性質,或者有些人的思維,把他們看成黑社會,其實我看他們也很愛國。」至於另一副署長孫青野,未有公開資料。
國安公署職責為分析研判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並按港區國安法在特定情形下依法辦理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另外,國務院任命港澳辦副主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港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港區國安委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亦同時兼任港區國安委秘書長。
港區國安委的職責為:(一)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二)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建設;(三)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港區國安委將於稍後召開第一次會議。
林鄭月娥按港區國安法第16條第2款任命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劉賜蕙於今日宣誓就任。
林鄭月娥表示:「劉賜蕙在警隊服務長達35年,表現出卓越的領導才能、專業能力和堅毅精神。我深信她能在此關鍵時刻,履行歷史性職責,領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
政府發言人亦宣布,根據港區國安法第18條的規定,律政司就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設立的專門檢控科正式成立。該檢控科的首批檢控官已由律政司司長在徵得港區國安委同意後作出任命;至於檢控科的負責人,會稍後作出任命。
行政長官亦已按港區國安法第44條第1款的規定,在徵詢港區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從現任裁判官中指定6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但政府拒絕公布該6名法官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