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十二仔女 ,捉了個幾月,家屬連條毛都冇得探。
但你又睇吓人家加拿大嗰條——慢慢舟,著住高踭鞋,一時白色裙一時藍色裙,綁住電子腳鐐周街行,不知幾風騷,唔話你知,你絕對以為她是律師、星媽,多過似是疑犯!

還記得,她爭取保釋成功那晚,鬼佬律師在寒風中緊抱慢慢舟, 多麽溫暖窩心,當然,鬼佬最重要是攬住慢慢舟的律師費。
慢慢舟的豬朋、老公隨時可以去探佢,後園開BBQ,你知唔知加拿大的牛扒很好肉味的?十二仔女在鹽田,未必食屎,但就算俾牛扒,見不到家人,都絕對食唔落。
十二子的家屬? 唔好話連條毛都掂唔到,連開記招都要自己包到好似恐佈份子咁,好像家屬自己也犯法,那裏有慢慢舟為國爭光似的挺胸昂首!
唔使講啦,根本三十日不准家屬去探監,這個法律,就已經是——反人性、反人類的!大佬,探監咋嘛,你估而家劫獄呀?大佬,偷渡國境咋嘛,有冇慢慢舟咁大罪呀?
冷血冇人性的保皇黨說——這就是中國的法律、是「依法辦事」,嘿嘿,第日你個仔衰咗,你能夠接受三十日冇得探監,還是做慢慢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