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新聞早前報道,港大有意修改學院院長的遴選程序,建議引起院長及資深教授反彈。校委會周二原定開會討論建議,但最終以時間不足為由,押後暫不討論建議。
據悉,校長張翔在會上表示,希望下次校委會會議討論。有院長級的港大教授期望,校方可以在推行之前先諮詢持份者。

港大今次在沒有任何諮詢教員情況下建議修訂物色院長的指引,包括將遴選委員會中的師生直選及間選代表,改為由校長直接委任;同時將院長任期由五年改為「最多」五年。
據悉,在修訂「見光」後,有不只一名院長私下表達不滿校方無諮詢就推行建議。有院長級教授稱,修訂明顯將重要決策放在校長手上,校長卻毋需諮詢他人,認為類似重要的人事改革之前應先諮詢持份者。
最終,校方在開會前臨時決定「不夠時間」討論,押後修訂建議。有院長私下觀望,希望港大校方在下次開會前諮詢教職員。
港大發言人表示,校委會議程保密,不宜評論。負責大學人事政策的港大首席副校長王于漸並無回覆電郵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