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學生周梓樂死因研訊第23天,專家證人、政府化驗所高級化驗師鄭郁棋繼續作供。他相信梓樂事發前是自行步向3樓矮牆,因誤會牆外是行人路而造成今次事件,重申沒證據證明梓樂遇襲,並認為要在他出事前鏡頭「消失的8秒」施襲並搬動身體,可能性很微。

鄭郁棋提出幾項間接證據,推斷梓樂可能自行跨越3樓矮牆,繼而墮下。他解釋,尚德停車場2樓及3樓結構相似,有機會令人誤會3樓矮牆外同樣有保護,尤其是停車場外牆設有裝飾用的鐵欄;錄像分析估計梓樂在2樓遊走時,曾在行車路橫跨矮牆至行人路,有可能誤以為3樓矮牆外結構如是。
鄭續指,估計梓樂在最後路段(由富康花園天橋至停車場2樓高層斜路)的平均步速每秒1.8米;若要在鏡頭前「消失的8秒」內,由閉路電視的最後身影位置走到矮牆前,平均步速每秒1.9米,可推論梓樂是「用緊自己步速行過去(3樓矮牆)」。
鄭又表示,3樓矮牆高1.2米,要跳或橫跨才可過去牆的另一邊,而這個動作「未必可以返到轉頭」。在事發當晚約凌晨2時,有片段顯示曾有白衣男子於停車場3樓另一端,一跳躍出牆外,雙腳踏空後立即用手捉緊牆邊,不斷向左邊移動,最後成功擒上一條橫樑,安全返回3樓(閉路電視顯示時間01:59:26)。鄭說,這男子的行為與他估計梓樂跨過矮牆的情況相似,可間接推論有人不發現矮牆外面中空的可能性。
他之後又補充,白衣男子跨出牆外約0.5秒便捉實牆邊,形容他身手敏捷,「好好彩擸到(牆邊),如果慢多0.2秒,又跌多個落去。」有陪審團問,該白衣男子先在牆邊走了兩步才躍出,是否理應已發現牆外中空。鄭回應,早前實驗所指、距離牆身一隻手臂才看到外面凌空,是同事已知悉結構、慢行觀察所得出的結果,認為一般人無刻意留意的話,是有可能「上到個頂先望到」。

庭上證供提到,由梓樂最後身影在3樓斜路頂出現,至2樓出現估計由墮下造成的白色閃光,時間只相差8秒。鄭郁棋相信梓樂是在期間墮下,而3樓閉路電視鏡頭(C32至C35)並沒拍攝到有其他人同時身在3樓。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假設梓樂是被襲擊,施襲者需要準備甚麼、採用甚麼路線才能避開所有鏡頭。鄭認為「消失的8秒」是重要參考時間,施擊者要預先站在矮牆旁的 A3057車位(發現梓樂位置正上方),假設能純熟地在3秒內成功襲擊,還要在餘下幾秒「掟個人落去」,情況「聽落去相對上難啲」,但他亦補充要同時參考法醫意見。
鄭續指,停車場3樓鏡頭是隨機轉動,即使熟悉現場亦難以估計鏡頭「幾時影唔到」,除非有同伴在控制室看實時錄像並給予指示。但他亦重申,3樓的四個鏡頭並不同步,要同時看清幾個鏡頭的盲點、即時通訊配合施襲,可能性很微。
高偉雄又提到,有說法指梓樂是避催淚煙而墮下,問在這情況「預期係點跌落嚟」。鄭回答,廣新閣地面鏡頭可拍攝近梓樂墮樓位置的停車場外圍,而錄像沒顯示有催淚彈從該處射入2樓。
【案件編號:CCDI-93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