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在一個一國兩制的論壇上發言,他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但具體如何釋法目前沒有一個明細的機制,如釋法原則、規則和程序、釋法的法律效力,人大釋法與香港法律的關係等,他提出釋法制度化。不清楚是否因為長假期,市民並不留意新聞, 或者是對內地官員、學者,對一國兩制的演繹,已感到麻木,無奈,社會反應泠淡;但從一國兩制角度來看,人大釋法制度化的說法,會對法治帶來很大衝擊。

回歸後,人大常委曾多次釋法,除了少數涉及外交和技術性案件,大部分在社會引起很大爭議 ,對香港的法治制度和司法獨立帶來負面影響。饒戈平沒說是否有實際需要現在提釋法制度化,實際也可能沒有;他為何要提,答案可能在他演詞內的另一段說話。他說:
回歸20年的實踐證明,僅有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足以掌控和把握一國兩制的正確航向,必須由國家、 由中央來擔任船長和舵手。
中央對一國兩制作出重要調整,要親自擔任船長和舵手,在2014年國務院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已有端倪,文件內說中央對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人大常委有權釋法,過去會等待香港法院作出終局判決才釋法,去年的候任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惠禎宣誓案件,中央打破自我制約的慣例,原因是改變了思維,認為中央擁有的權力,應用則用,甚至要用盡,不應太遷就港人憂慮而不用,今後要應用則用,也要向港人講清楚,因此釋法要制度化、增加透明度。
一國兩制在制度上存在基本矛盾;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但香港法院享有終審權,對保持法治制度,市民和國際社會對97後香港的信心十分重要。中央亦明白,基本法第169條對香港法院行使解釋權有明確規定,條文的精神,是中央不主動釋法,以體現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中央近來常說勿忘初心,是誰忘記初心?
在同一個論壇上,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說,國家無意將香港內地化,沒有兩制,香港將失去價值;王振民的說法與饒戈平說中央要做船長和舵手,釋法要制度化,令人感到混亂、不安、憤憤不平,心裡面想,中央當年不是說要搞一國兩制,怎麼現在說勿忘初心,又在搞釋法制度化等會破壞兩制的做法?還要不要一國兩制?
(本文來自5月4日港台《左右紅藍綠》 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