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在1月31日起,不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為有效旅遊證件,反制英國容許BNO持有人申請居留權。惟多國表示,將會繼續承認BNO為有效的旅遊證件。

眾新聞向美國國務院及多國駐港總領事查詢,是否繼續承認BNO,五眼聯盟中除了英國本身,美國、加拿大、澳洲均表示會繼續承認BNO,紐西蘭則表示稍後回覆。其中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則向眾新聞表示,中國的決定與美國是否承認BNO沒有關係,會繼續承認為有效旅遊證件。歐盟中多國包括德國、法國和西班牙會回覆繼續承認BNO。在亞洲,日本亦會承認BNO為有效旅遊證件。
眾新聞亦向多個港人經常往旅遊的多個東南亞國家查詢會否繼續承認BNO,包括泰國、菲律賓和新加坡,惟至今未獲回覆。
英國由上周日即1月31日起,開放予持BNO港人申請新簽證。申請人可一次過留英5年,或分開兩次,每次為期30個月,期間可以工作或讀書;5年後如能滿足若干要求,可申請定居身分,再定居1年就可以正式申請英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