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民主黨胡志偉,社民連成員梁國雄、陳皓桓等8人,被控於去年七一遊行煽惑、舉行或組織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3罪。案件今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轉介至區域法院在2月25日再訊。
除胡志偉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其餘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交出旅行證件,不得離港,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
胡志偉穿著藍色羽絨到庭,散庭後在被告欄與親友揮手道別,亦有旁聽人士呼喊加油。

8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24歲)、曾健成(64歲)、徐子見(53歲)、胡志偉(58歲)、陳榮泰(56歲)、朱凱廸(43歲)、梁國雄(64歲)和鄧世禮(58歲)。
首5名被告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涉於2020年6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除曾健成和陳榮泰外,其餘6人被控一項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他們在2020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至杜老誌道一帶,舉行或組織、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案件編號:WKCC4385/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