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及新疆自治區近日先後通過「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眾新聞對比兩份條例,發現兩地各有工作重點,其中新疆更注重種族政策,條例中提到多達23次「民族分裂」、「宗教極端」、「暴力恐怖」等字眼。
新疆又要求建設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繼續採取「結對認親」等方式,安排官員以「親戚名義」住進民眾家中,宣傳愛國主義。

新疆和內蒙自治區人大會議,近日先後通過了《團結進步模範區創建條例》及《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將分別於今年3月及5月起實施。兩地條例相比之下,新疆多次提到要反對民族分裂,包括在總則就已提出,任何人有民族分裂、危害國家統一的言行,需要依法懲處。
新疆近年被曝光以再教育營的方式,關押不少維吾爾人,甚至傳出有婦女於營中遭性虐待。條例指,各級政府要要繼續建設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創新開展民族聯誼活動,以結對、結親、走訪等方式,促進民眾廣泛交往。
「結對認親」是內地少數民族政策的一種,將官員幹部與指定家庭配對,成為名義上的親戚,官員每月都會進駐少數民族家中,一同起居飲食。新疆自2016年開始已經實施相關政策。


建立表彰制度 將民族團結納入官員評分標準
條例提出,要建立表彰制度,表揚促進民族團結的個人或地區,其中首要條件是「旗幟鮮明反對民族分裂、宗教極端、暴力恐怖」。若要成為模範個人,就要擁護中共領導,堅定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
條例指,各級政府要將民族團結,納入官員的評分標準,每年要制定目標考核。若當中構成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會依法懲處。若在反對民族分裂、宗教極端等「鬥爭中立場不堅定、態度不堅決,則要被批評教育」。在宗教方面,新疆指要堅持伊斯蘭教中國化方向,將國旗、憲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帶進宗教場所。
條例又指,要將每年五月列為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月,學習多項內容,包括習近平思想、中共黨史、憲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又要開展意識形態反分裂鬥爭教育。
宣傳文化和教育部門要將民族團結意識,納入學前教育,加強對老師的教育培訓和管理。條例強調:「不斷深化各族群眾對新疆若干歷史問題的正確認識,堅決抵禦民族分裂主義、宗教極端主義、暴力恐怖主義思想滲透。」

不顧民眾反對漢語教材 內蒙續推改革 要求官員嚴格執行
相對而言,內蒙古較少篇幅講述民族分裂等內容,前後只提到2次。條例總則中提到:「內蒙古是全國第一個實行自治制度的區域,具有民族團結的光榮傳統。」
不過,內蒙去年爆發示威,反對當局使用漢語教材,當時曾傳出有地方官員因不帶頭執行政策,而遭到停職。新條例指,要繼續堅持通用語教學,甚至要加速「擴展使用國家統一編碼教材」,確保學生基本掌握和使用漢語,「積極推進各民族學生同校共班」。條例亦提到,公務員要堅定政治立場,嚴格執行黨的民族政策。
針對宗教方面,條例要求宗教團體擁護中共領導,挖掘教義中有利於社會和諧的內容,對教義教規「作出符合當代中國發展進步要求、符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符合民族團結進步要求的闡釋」。宗教教職人員亦要加強愛國主義教育。
相比起來,新疆則慢一步,只稱要鞏固漢語的法律地位,對學習少數民族語言的,要給予相關條件保障。地方政府未來要推動各級學校、幼兒園混合編班、住宿,讓各族兒童共同生活。